晋商的历史评价评价
明代之前的山西南部 (包括现在的运城市、临汾市、晋城市、长治市)是一个富饶的地方。
盛产盐的盐池就在运城,临汾、运城是产粮区,晋城、长治早就有发达的冶铁业和丝绸业。
山西商人最早是在这一带从事经商活动,“开中制”实施之后这一带的商人利用早已从事粮食贸易和离盐池近的优势,从事盐业贸易,形成晋商。
在明代中期,“折色制”取代“开中制”后,这一带的商人又利用明 *** 开放北部边疆贸易的机会,从盐业转向多元化贸易。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形成了商帮。
《长芦盐法志》所记载的五个纲中,泽潞之纲、平阳之纲和蒲州之纲,都是属于这一地区的。
至于从事其他贸易的商人,所形成的行业公会,在外地所建的会馆就更多了。
明代晋商和以后的徽商有两个共同之点:一是以盐业为主业;二是依靠官商结合成功。
今天我们所熟知的一些晋商大户,如灵石王家大院的主人王家,阳城皇城相府的主人陈家,都是明代亦官亦商的大户人家。
当然,最出名的还要数蒲州的王家和张家。
王家创业的一代是王现和王瑶兄弟。
第二代王瑶的三子王崇古在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进士,历任兵部右侍郎、宣大总督等职,其兄王崇义为大盐商。
张家创业的一代是张允龄。
第二代张四维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进士,张居正时其任内阁大臣,张居正去世后其任内阁首辅,其弟张四教也是大盐商。
而且,王崇古是张四维兄弟的舅舅。
他们两家联合起来,成为富可敌国的大商户。
明人王世贞说:“四维父盐长芦,累资数十百万。
崇古盐在河东。
相互控制二方利。”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曾上书皇帝说 “河东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并要求“治罪崇古,而罢四维。”当然,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折色法”实施后,也是张四维和王崇古共同促成了开放北部边疆贸易。
张王两家第二代的官商结合使财富“不止十倍于初期”。
到明末以后,这一代晋商基本衰落了,而且,与清代之后的晋商没有什么直接的传承关系。
如果说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清代晋商继承了明代晋商的精神。
明代晋商王现在遗嘱中给子孙留下了 “利以义制”的商业精神,清代晋商把这句话改为 “以义制利”,作为商业活动的理念,这成为贯穿于晋商的一条红线。
清代晋商的中心在今天的晋中(祁县、平遥、太谷),都是白手起家的。
他们所从事的行业也相当广泛,但中心是船帮、驼帮和票帮。
“船帮”是从事对日本贸易的商帮,因用船作为交通工具故名。
当年与日本贸易主要是用中国的瓷器、丝绸、文房四宝等与日本交换铜。
这种贸易据《东倭考》记载,“大抵内地价一,至倭可得五;及回货,则又以一得二”。
晋商中的范毓宾能从事这种贸易,在于其祖父范永斗在明亡之前就曾与满人有贸易关系,清建立之后被封为八大皇商之一。
康熙年间,康熙带兵平定噶尔丹叛乱时,范家承担运送军粮的工作,为 *** 节省费用600万两白银。
范家从事对日贸易达70余年,但在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由于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而被抄家。
其他从事这一行业的数余晋商受影响,船帮由此转衰。
“驼帮”是从事对外蒙古、俄罗斯茶叶贸易的商帮,因用骆驼作为交通工具故名。
这种贸易明代就有,但真正繁荣起来,成为“帮”是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两国签订《尼布楚条约》之后。
《尼布楚条约》规定了“嗣后往来行旅,如有路票,听其交易”。
这为中俄贸易创造了条件。
晋商在湖南、湖北、福建收购茶山,加工成俄罗斯人民需要的砖茶,出口到外蒙古、俄罗斯,换取皮毛、牲畜等。
这种贸易迅速发展,每年的销售额在500万-600万卢布左右,利润高达一半。
几乎所有晋商都从事这种贸易,其中以常家、渠家和曹家最大。
同治年间,由于俄罗斯强迫中国的不平等条约,茶叶贸易衰落。
十月革命后,茶叶贸易结束。
“票帮”是在原有的典当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第一家票号日升昌成立于道光三年(1823年)。
以后全国共有票号51家,其中43家为山西人所办,总号在祁、太、平三地者共41家,仅平遥就有22家票号,因此,平遥被称为中国的华尔街。
晋商的票号分号遍及全国,甚至国外,被称为“现代银行的乡下祖父”。
票号存在的100年间是晋商最辉煌的时代,所以,也有人用票号来代表晋商。
晋商被称为“天下第一商帮”首先在于其从商历史最长,作为商帮活动的时间也最长,在经商中实现了“货通天下,汇通天下”,成为富可敌国的商人。
但更重要的是,晋商的财富主要不是来自 *** 给予的垄断权力,像徽商和粤商那样,而是来自于自己的奋斗。
因此,他们经商致富的过程也是带动各地经济发展的过程。
在内蒙古包头市有“先有复盛公,后有包头城”的说法。
这种说法是总结了乔家在包头经营商业,建立了复字号连锁商业,而后带动包头经济发展的事实。
其实,不仅包头,整个内蒙古的经济发展都有晋商的贡献。
从明代中期开始到清初达到 *** 的走西口就是山西人开发内蒙古的历史。
山西人到内蒙古从事农业、经营商业,是内蒙古历史上重要的一段。
在辽宁也有“先有曹家店,后有朝阳城”的说法,这反映了晋商曹家对这一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晋商把商业做到全国各地,就带动了各地经济发展。
包括北京、东北、西北,甚至南方各省都受惠于晋商。
对经济起过如此重要作用的商帮,十大商帮中只有晋商。
晋商更为突出的一点是在长期的经商过程中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企业制度,在十大商帮中只有晋商做到了这一点。
这套制度当时相当先进,今天看来也不过时。
这些制度中最重要的是股份制。
晋商在嘉庆、道光年间开始采用股份制,道光元年是1821年,所以晋商实行股份制应该是在19世纪初。
以后,晋商的企业逐渐普及了股份制,19世纪初产生的票号都采用了股份制。
而且,晋商当年的股份制并不比西方落后,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股份制的三个基本特点:股权多元化、有一个相对控股的大股东,以及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
其次,晋商实行“用乡不用亲”,这就可以把家族式管理转变为制度化管理。
由此又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
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职业经理人的引入、人才培养、业务与员工管理、财会制度等。
这套制度保证了晋商企业的有效运行。
最后,晋商采用了独特的激励机制——身股制,即员工可以以身股参加企业分红。
这种制度保证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一致,有效地把最优秀的山西人吸引到企业中,并激励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这种制度现在作为企业员工的分享制,仍然在发挥作用。
晋商能在封建社会中把商业做到极致,正是靠这一套创新制度的保证。
中国的十大商帮在经商中都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内容,如吃苦耐劳,诚信经商等,但晋商把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自己的企业文化可以作为各个商帮的典范。
这表现在:第一,以诚信为企业文化的核心。
在经商中坚持“义、信、利”的思想,诚信具体化的两个内容,一是企业对客户的诚信,信奉“宁可人欠我,决不我欠人”;二是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职业经理人对东家的诚信,这种诚信是晋商成功的道德保证。
第二,经商不忘爱国,致富不忘社会。
晋商在历次灾害中救灾的表现和平时对社会对百姓的关心,在十大商帮中也是最突出的。
第三,经商先要学会做人,晋商即使在大富之后仍然坚持了低调做人、善待他人,以严格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
今天乔家大院能完整地保留下来,正是乔家数代人善于做人的结果。
晋商许多家族能历经数代、甚至十几代而不衰正在于这种善于做人的家风。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体现在晋商成功的各个方面,把中国文化如此成功地运用于商业实践中的,十大商帮中也只有晋商。
晋商在经历了五百年的辉煌之后,在清亡之际灭亡了。
它的灭亡既有外部形势的变化,又有其自身内在的原因。
这些会在以后分析。
当梁启超1912年在晋商欢迎他的宴会上作出对晋商的高度评价时,他说的“有此历史、有基础”决不是应景之辞。
他说的自己常以晋商“自夸于世界之前”也不过分,晋商的确在全世界都受到尊重,日本人、西方人都不乏对晋商的研究与称赞。
但他说的“能继续发达”则只能理解为他良好的希望。
事实上,在1912年,晋商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消亡,那些招待他的票号也是在苦苦挣扎之中。
晋商辉煌的历史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无可奈何花落去”,这是任何人都没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