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中“特此证明”应当在结尾另起一段,空两格 后面无标点符号。
证明信的范文:
郑州市xx局:
我局xxx同志,男,现年24岁,系xx大学电子系一九九七届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现尚未办理补办手续。
特此证明
郑州市xx局人事处(章)
证明信是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凭借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证明信格式:
1、标题:"证明"或"有关XX问题的证明"。
2、称谓:另起一行写上单位名称,之后加冒号。
3、正文:被证明的事实。
4、结尾一般写"特此证明"。
5、出具证明的单位署名、日期,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