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落户如何办理
一、杭州落户办理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申请资料
1、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报人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申报人的要求具体如下:
(1)在本人房产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申请人应到场办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产权人不需到场;
(3)在亲友房产立户的,申请人(即户主)及宴贺房屋产权人应到场;
(4)迁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配晌猛派偶属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户主到场办理;
(5)挂靠亲友家庭户的,申请人及户主应到场,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至
J场;
(6)整户迁移应由户主到场办理。挂靠在他人家庭户内,如该户办理户口迁移,应与户主一并迁移,挂靠成员不需到场。
2、对于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应联系社区民警,确认该房产有规范的门楼牌后当场核准办理;
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打印《常住人知誉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并签名,收缴原户口簿或在当事人页盖注销章,签发户口簿,根据当事人需要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