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矛盾文言文的解释
自相矛盾文言文的解释如下:
在战国时期,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先夸耀自己的盾很坚硬,说:“无论用什么东西都无法破坏它!”然后,他又夸耀自己的矛很锐利,说:“无论什么东西都能被其破坏!”市场上的人质问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它们将怎么样?”,那个人无法回答。众人嘲笑他。无法被刺穿的盾牌和刺得破所有盾的长矛,是不可能共同存在的。
扩展资料:
世上不可能共同存在牢不可破的盾和无坚不摧的矛,这个楚国人片面地夸大了矛与盾的作用,结果出现无法自圆其说的局面。比喻说话做事前后抵触,不能自圆其说。做事说话皆应三思而后行。
进一步对比德化与法治的得失。首先指出舜之“救败”,一年才解决一个问题,舜这种人是有限的,寿命也是有限度的,而天下的过失(弊端)却没有穷尽。凭着有尽的年寿去纠正那无穷的过失,那是解决不了多少问题的。文章在破了儒家这种德化人治的观点后,紧接着提出了正面的法治主张,认为如果坚持信赏必罚,十天之内海内就会太平。
本文通过对儒家自相矛盾的言行的揭露,着重抨击了儒家的“人治”主张,认为依靠个别的圣君贤臣事事躬亲去治理国家,肯定是治不好的,只有依靠“法”、“术”、“势”,才能治理好天下。
韩非的“法治”主张对儒家的“人治”学说来说,确有补弊纠偏的作用,但不应把“法治”和“人治”绝对地对立起来,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仍然需要重视居上位者个人的才能、表率作用以及“躬亲化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