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普通公民:普通公民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行使和接受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尽管企业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合作,但它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代表行政机关出面协调解决争议,也不能高枕无忧地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英语培训机构、艺术学校等非营利性教育机构:虽然这些机构对青少年及公众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但它们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益性社会组织,因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私人医疗机构、投资咨询公司等服务性企业:这些机构可能需要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和执照,但它们不是行政主体,在某些情况下不能代表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和决策。
综上所述,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通常包括普通公民、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及服务性企业等。虽然这些组织可能需要履行一些行政责任和义务,但它们无法像行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益性社会组织那样,拥有行使特定公共权力的资格。对于他们而言,应在合法范围内尽职尽责,诚信守法,保护自身权益,并积极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建设中来。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主体资格是指一个组织或个人在行政领域内具有特定的公共权力和义务,并可以作为行使这些权力和履行这些义务的主体身份。通常来说,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都是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