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了事故后,理赔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2019-05-02 · 百度认证:上海律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最后,发生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1、 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是单方事故,比如说撞了墙、电线杆、马路牙子等,只需要拍照留证在原地直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可以和保险公司确认是不是需要报警由警察确认,主要的作用是为事故的真实性进行背书。
如果是双方事故,先要认定责任,如果责任达成共识,就可以拍照留证后挪车。拍照尽量远一些,把两台车的位置、受损细节和地上的标志线都拍进去。或者行车记录仪影像要留存,之后负全责的一方就打电话报险。
一定要在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报险。如果事故责任双方有分歧,就可以报警由警察来认定,留存好认定书,并且有责任的一方或双方各自报险。有时即便双方达成共识,有很多种情况也是不能自行处理的,比如不是当地的车辆,或者有人员伤亡或者车辆之外的损失,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各种证件交强险不全,这时要立刻报交通警。
二:定损
去保险直赔的4S或者大修理厂定损,一般咨询保险公司都可以给建议,这样的好处是不需要垫款,就不会出现定损金额相对维修金额不足的情况。定完损车通常就直接进车间修了,结算时签字就行了。
三:理赔
有时候除了车之外,可能还会有一些是需要报销的,比如把电线杆、护栏撞坏的情况,可以跟保险公司确认一下如何报销。每个地方的索赔价格都不一样。
拓展资料:
在绝大多数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车子发生损伤,保险公司都是要负责赔偿的,地震例外。
在非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因为急刹车等原因,使得你车内物品飞起,打破了自家汽车玻璃或者造成其他车内损害,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2020-05-0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3、打122交警电话进行报警;4、全责方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险;5、双方协调是否需要快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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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 规模大,实力强,师资雄厚,五重就业保障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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