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 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2017-12-17
抚养权可能归女方的情形:
在以下情况,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