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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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19世纪中期,恩格斯曾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大量论述,其基本观点在今天看来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有些话已经成为经典言论,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
自古以来就存在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特别是到了近代社会,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增强,往往把自己摆在自然的对立面,宣称要战胜和征服自然。针对这种观点,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随着自然科学的大踏步前进,“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页)在恩格斯看来,人不是处于自然的外部,而是自然的产物和组成部分。他讲的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就是指人本身具有作为自然的产物并始终归属于、依存于自然的属性。
事实上,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的确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
理解人与自然的一体性,有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虽然人同其他事物相比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但是人并非生活在自然之外,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否则就难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看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际上是人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同周围的环境和谐相处。诚然,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改造和利用自然。但是因为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对自然的任何改造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人自身,所以绝不能把自然当作可以被随意改造的对象。自然的某些部分通过改造能够更好地为人类所利用,另一些部分则只有保持原貌,避免被人类改造和破坏,才能为人类所利用。人类改造自然的范围、方式和程度应当有一种自我约束。
二、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恩格斯认为,人所以比其他一切生物强,是因为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 (出处同上)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也是人与其他生物最本质的差别。
从国内流行的一些社会科学方面的教科书和工具书对生产力的定义及解释来看,大都把生产力定义为人们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其实,利用自然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不少高等动物甚至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改造自然。例如,水獭筑坝、蜜蜂筑巢,就其客观效果来说也是对自然的一种改造。虽然这些动物改造自然的能力无法同人相比,以致被认为完全属于本能,但毕竟也在它们活动的范围内改变了自然的原貌,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它们所利用。因此,严格地说,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只有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在原始社会,人们最初只是在自己活动的范围内利用自然,包括采集野果,围捕猎物等,后来在劳动中逐步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当原始人捡起一块石头打击猎物时,还只是利用自然;当他把石头磨成特定的形状以便更好地使用时,已经改造了自然;至于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和驯养动物,则包含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如果原始人停留在只是利用自然的状态,一点都不知道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那么同其他动物就没有本质区别。人所以能够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就是因为在长期劳动中逐步形成了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能力。在近现代社会,人们认识自然规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逐步形成了门类繁多的科学技术。只有不断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才能科学地而不是盲目地改造自然,从而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减少乃至消除浪费和污染。
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是注意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近的后果,而对较远的后果缺乏认识;等到这种较远的后果经过积累而变得相当严重时才引起关注,最终造成巨大损失,甚至难以治理和挽回。这个问题在近代社会已经暴露,欧亚一些地方砍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就是如此。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富有远见的关注,告诫人们要学会预见和控制生产行为干预自然所引起的较远的后果。联想当今世界面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重温恩格斯的教诲和告诫,人们应当有所启示和感悟。
三、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
有不少文献引用恩格斯的论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页)这一著名论断已经成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言论。
现代人为改造自然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自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人类战胜了自然。所谓战胜或胜利,通常是相对于战败或失败而言,既然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应当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征服和战胜自然的观念。不应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为地构造战胜和战败的关系。事实上,人们改造自然的一切成就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取得的,没有理由说是战胜了自然。何况这些成就往往存在对自然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最终或多或少招致自然的报复。恩格斯当年所分析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和欧洲一些地方破坏自然而遭受报复的情况,同现代社会的情况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由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少数发达国家大量排放各种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的化学物质,导致全球温室效应增强和臭氧层破坏,危及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通过国际协议来减少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物质的排放;一些杀虫剂和化学物质最初被研制成功时曾誉为重大发明,并大量使用,后来才发现最终却会严重危害人自身,不得不禁止使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各种污染物大大超过环境承载限度,不得不投入并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治理污染,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发展的成果,甚至得不偿失;国内一些地方毁林开荒,导致土地荒漠化,最终不得不退耕还林。这类事例不胜枚举。
所谓自然的报复,是一种拟人化的说法。自然是按照客观规律运行,本来不存在什么恩赐和报复。但是因为我们人类宣称要征服和战胜自然,常常违反客观规律,结果遭受损失,在观念中被认为是自然的报复。不论怎样看,人类都需要冷静地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自然具有无限的广阔性和复杂性,总是存在未知领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类认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是有限的;自然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无论古代和现代,人类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违反自然规律最终会自食其果。现代人无需回到过去敬畏自然和盲目崇拜自然的状况,但在自然面前保持谦虚谨慎,虚心向自然学习,在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失为明智的态度。
一、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
自古以来就存在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特别是到了近代社会,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增强,往往把自己摆在自然的对立面,宣称要战胜和征服自然。针对这种观点,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随着自然科学的大踏步前进,“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页)在恩格斯看来,人不是处于自然的外部,而是自然的产物和组成部分。他讲的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就是指人本身具有作为自然的产物并始终归属于、依存于自然的属性。
事实上,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的确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
理解人与自然的一体性,有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虽然人同其他事物相比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但是人并非生活在自然之外,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否则就难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看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际上是人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同周围的环境和谐相处。诚然,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改造和利用自然。但是因为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对自然的任何改造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人自身,所以绝不能把自然当作可以被随意改造的对象。自然的某些部分通过改造能够更好地为人类所利用,另一些部分则只有保持原貌,避免被人类改造和破坏,才能为人类所利用。人类改造自然的范围、方式和程度应当有一种自我约束。
二、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恩格斯认为,人所以比其他一切生物强,是因为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 (出处同上)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也是人与其他生物最本质的差别。
从国内流行的一些社会科学方面的教科书和工具书对生产力的定义及解释来看,大都把生产力定义为人们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其实,利用自然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不少高等动物甚至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改造自然。例如,水獭筑坝、蜜蜂筑巢,就其客观效果来说也是对自然的一种改造。虽然这些动物改造自然的能力无法同人相比,以致被认为完全属于本能,但毕竟也在它们活动的范围内改变了自然的原貌,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它们所利用。因此,严格地说,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只有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在原始社会,人们最初只是在自己活动的范围内利用自然,包括采集野果,围捕猎物等,后来在劳动中逐步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当原始人捡起一块石头打击猎物时,还只是利用自然;当他把石头磨成特定的形状以便更好地使用时,已经改造了自然;至于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和驯养动物,则包含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如果原始人停留在只是利用自然的状态,一点都不知道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那么同其他动物就没有本质区别。人所以能够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就是因为在长期劳动中逐步形成了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能力。在近现代社会,人们认识自然规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逐步形成了门类繁多的科学技术。只有不断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才能科学地而不是盲目地改造自然,从而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减少乃至消除浪费和污染。
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是注意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近的后果,而对较远的后果缺乏认识;等到这种较远的后果经过积累而变得相当严重时才引起关注,最终造成巨大损失,甚至难以治理和挽回。这个问题在近代社会已经暴露,欧亚一些地方砍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就是如此。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富有远见的关注,告诫人们要学会预见和控制生产行为干预自然所引起的较远的后果。联想当今世界面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重温恩格斯的教诲和告诫,人们应当有所启示和感悟。
三、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
有不少文献引用恩格斯的论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页)这一著名论断已经成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言论。
现代人为改造自然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自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人类战胜了自然。所谓战胜或胜利,通常是相对于战败或失败而言,既然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应当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征服和战胜自然的观念。不应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为地构造战胜和战败的关系。事实上,人们改造自然的一切成就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取得的,没有理由说是战胜了自然。何况这些成就往往存在对自然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最终或多或少招致自然的报复。恩格斯当年所分析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和欧洲一些地方破坏自然而遭受报复的情况,同现代社会的情况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由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少数发达国家大量排放各种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的化学物质,导致全球温室效应增强和臭氧层破坏,危及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通过国际协议来减少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物质的排放;一些杀虫剂和化学物质最初被研制成功时曾誉为重大发明,并大量使用,后来才发现最终却会严重危害人自身,不得不禁止使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各种污染物大大超过环境承载限度,不得不投入并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治理污染,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发展的成果,甚至得不偿失;国内一些地方毁林开荒,导致土地荒漠化,最终不得不退耕还林。这类事例不胜枚举。
所谓自然的报复,是一种拟人化的说法。自然是按照客观规律运行,本来不存在什么恩赐和报复。但是因为我们人类宣称要征服和战胜自然,常常违反客观规律,结果遭受损失,在观念中被认为是自然的报复。不论怎样看,人类都需要冷静地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自然具有无限的广阔性和复杂性,总是存在未知领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类认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是有限的;自然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无论古代和现代,人类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违反自然规律最终会自食其果。现代人无需回到过去敬畏自然和盲目崇拜自然的状况,但在自然面前保持谦虚谨慎,虚心向自然学习,在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失为明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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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两者是生命的共同体。自然环境,也就是生态环境,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在这个自然环境中生存,在享受自然带给我们舒服和美丽的感觉的时候,要感谢自然,保护自然。我们开展的各项工作,比如:开采控掘,汽车屋气,生活垃圾,防治污染等,都必须自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如果我们对自然有了伤害,最终的结果是伤害了我们自己。
保护自然,人人有责。保护自然,利国利民,利发展,利未来。
保护自然,人人有责。保护自然,利国利民,利发展,利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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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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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互泰”:融真善美于一体
“天人互泰”是指天与人、人与自然彼此保持安定太平、和谐美好的常态关系,即天人和谐共生关系。“天人互泰”之“泰”,即“安宁”,“泰,通也”,也作“极”、“太”。《易经》中“泰”卦,是阴阳和谐、包容一体的完整结合。“天人互泰”一词,源于当代梁缺《天人互泰》中的“与天为善,其趣无穷;与地为善,其益无穷;与人为善,其乐无穷。天人互泰,方存浩长”。其思想核心:万物互泰。 “天人互泰”是以“天人合一”理念为基石的新构建,是以中华民族文化为根脉的新发展,它着重探究“互泰”思想及“因果”循环,强调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突显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是对天人关系理论的新贡献。
“天人互泰”是一种全新的宇宙观、生态观,它据于易理、源于哲理、循于公理、合于义理。是传承、守正、创新、包容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理念和时代精神,它以创新的科学方法和基本要领,不离老祖宗的根和魂,从分析人对自然的认知和改造出发,描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图景,考察人类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它涵盖了天地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三大领域的知识,熔道、儒、释学说于一炉,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一般规律。为人类文明的构建,拓展了理论视野、提升了思想境界。
“天人互泰”是“天人合一”的一脉赓续,是中华文明的崭新绽放,其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真善美”的辩证统一。
“天人互泰”彰显人与自然关系合规律性的“真”。它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坚持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有机统一,反对人们将自然和人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要求人与自然实现“互泰”为理想目标,避免人与自然在“互害”及“征服与报复”中两败俱伤,保障人与自然在共生中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天人互泰对人与自然关系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天人观本真的最高体现。
“天人互泰”展示人与自然关系合目的性的“善”。它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的伦理关系紧密结合一起,体现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在探究人与自然关系上,以取法天道,合乎自然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倡导人们应持仁德之心,与自然万物始终保持着友好善良关系,突出了人与自然双向互动的至善境界。
“天人互泰”倡导人与自然关系合社会性的“美”。它将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和、平衡、对称、协调”之美融为一体,是一幅大自然美好画卷,是美的最高境界,反映人们对社会价值的共同追求,并给人类文明体系提供了良好条件。其理念将为人类共建地球美好家园注入精神活力。(文/啠囦)
“天人互泰”是指天与人、人与自然彼此保持安定太平、和谐美好的常态关系,即天人和谐共生关系。“天人互泰”之“泰”,即“安宁”,“泰,通也”,也作“极”、“太”。《易经》中“泰”卦,是阴阳和谐、包容一体的完整结合。“天人互泰”一词,源于当代梁缺《天人互泰》中的“与天为善,其趣无穷;与地为善,其益无穷;与人为善,其乐无穷。天人互泰,方存浩长”。其思想核心:万物互泰。 “天人互泰”是以“天人合一”理念为基石的新构建,是以中华民族文化为根脉的新发展,它着重探究“互泰”思想及“因果”循环,强调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突显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是对天人关系理论的新贡献。
“天人互泰”是一种全新的宇宙观、生态观,它据于易理、源于哲理、循于公理、合于义理。是传承、守正、创新、包容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理念和时代精神,它以创新的科学方法和基本要领,不离老祖宗的根和魂,从分析人对自然的认知和改造出发,描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图景,考察人类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它涵盖了天地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三大领域的知识,熔道、儒、释学说于一炉,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一般规律。为人类文明的构建,拓展了理论视野、提升了思想境界。
“天人互泰”是“天人合一”的一脉赓续,是中华文明的崭新绽放,其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真善美”的辩证统一。
“天人互泰”彰显人与自然关系合规律性的“真”。它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坚持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有机统一,反对人们将自然和人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要求人与自然实现“互泰”为理想目标,避免人与自然在“互害”及“征服与报复”中两败俱伤,保障人与自然在共生中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天人互泰对人与自然关系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天人观本真的最高体现。
“天人互泰”展示人与自然关系合目的性的“善”。它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的伦理关系紧密结合一起,体现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在探究人与自然关系上,以取法天道,合乎自然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倡导人们应持仁德之心,与自然万物始终保持着友好善良关系,突出了人与自然双向互动的至善境界。
“天人互泰”倡导人与自然关系合社会性的“美”。它将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和、平衡、对称、协调”之美融为一体,是一幅大自然美好画卷,是美的最高境界,反映人们对社会价值的共同追求,并给人类文明体系提供了良好条件。其理念将为人类共建地球美好家园注入精神活力。(文/啠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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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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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该是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永远都不要企图支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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