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提存?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
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未成年受赠人的利益,可将其管理、赠与或遗嘱处分的财产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待上述受益人成年或能够管理自己的财产时或提存人设定的其它条件成就时,由法定提存机关转交给受益人。
扩展资料
在提存后,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会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存具有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的效力,因此自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即独立地享有提存所设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债权人在规定期间内,对提存机关享有交付提存物的请求权,同时须承担提存费用。
除斥期间:
1、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
2、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
《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存
2019-04-17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现实问题
廖某与刘某于2008年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协议,约定廖某将名下房产出租给刘某,租期五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30000元。2010年3月廖某因病过世,无人领取租金,在他人的指点之下,刘某至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那么,什么是提存呢?
律师解答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廖某的去世并不会免除刘某支付租金的义务,而应当由廖某的继承人继承廖某的权利,在刘某无法将租金交给廖某的继承人的情况下,提存租金是比较妥当的做法,待到将来,廖某的继承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至公证处领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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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是什么意思?这位美女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