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一楼个人家的供水总阀门,房主有权给私自关闭吗?使楼上的居民无法用水,自来水公司是不是应该管一下
一楼住房无端关掉公共供水管道阀门,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违法侵权行为,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投诉,请求他们化解止息纠纷,也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
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设在一楼个人家的供水总阀门,房主无权给私自关闭,这违反相邻原则。可以找居委会或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一楼住房无端关掉公共供水管道阀门,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违法侵权行为,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投诉,请求他们化解止息纠纷,也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同时,一楼住户的行为一般都是出于无奈的作法或选择,有可能是因为楼上住户跑水、堵塞了下水道让一楼住户受害了而采取的自保措施。这就要求楼上住户本着相互体谅、自我行为规范,避免损害一楼住户利益的问题发生,构建和谐的相邻关系。否则,楼上住户行为损害了一楼居民的利益或影响了一楼居民的正常生活,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前,对一楼住户的关阀行为谁也没有有办法。即使司法机关也会实事求是、本着公平公正、有利于各方生产生活的原则来处理。
附:《民法通则》
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