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朱元璋这么残暴,还能坐稳江山?
太祖所谓专制残暴与严刑峻法,大多是针对勋贵官吏,很少殃及百姓,他甚至很害怕百姓遭受贪官酷吏的虐待。例如开国功臣、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与当地豪强勾结,欺压百姓,多行不法,并构陷番禹知县道同致死,太祖发觉后就下令将朱亮祖和朱暹鞭死。
另外,太祖诛杀功臣的动机,恐怕也并非是简单的兔死狗烹的老戏码。例如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此时太祖已六十六岁,在古代绝对算是高寿,如果真的动了杀机,可能早已下手,何必一直拖延?与其说他是因性情残暴或兔死狗烹等理由大开杀戒,毋宁说是随着当时政治军事的变化而不得不做出如此决策。
至于题主质疑太祖残暴,但却为何无权臣逼宫,反而能奠定明朝近三百年基业。很简单,因为明朝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在几经完善下,几乎杜绝了所有宗室藩王和权贵臣子篡位成功的可能性。
孟森先生在《明史讲义》如此论述:
明祖有国,当元尽紊法度之后,一切准古酌今,扫除更始,所定制度,遂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能稍复其旧制反是代明之清,除武力别有根柢外,所必与明立异者,不过章服小节,其余国计民生,官方吏治,不过能师其万历以前之规模,遂又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清无制作,尽守明之制作,而国祚亦与明相等。故于明一代,当措意其制作。措意明之制作,即当究心于明祖之开国。
简而言之,即明太祖开国所创立典章制度,几乎全部选择以古代善政比照明初情势,由是奠定了明朝二百七十七年的基业;清代制度多沿袭明代,国祚也延续了二百多年。
当然,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但这段话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明代制度的完善性。“国之兴亡系于财之丰耗,阜财者,民也;耗财者,军也。”在户籍赋税等方面,太祖确立里甲制作为基层组织形态,建黄册制度,划定户籍,以期直接控制百姓;清丈土地,制定鱼鳞图册,设置粮长负责征收赋税等;同时在地方进行德化宣传,确定礼仪秩序。军事方面,则设立军屯卫所,平时自给,战时出战。这些措施对后世影响深远。
同时,太祖注意督修水利,劝课农桑,并屡次下诏蠲免百姓田租赋税,严禁官吏欺压百姓等。
中央机构格局与组织原则
君权与相权的斗争由来已久,总趋势是皇帝用多相制分割宰相事权。至元代,又逐渐归并为一相制,丞相权力很大,把持朝政,肆无忌惮,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九《元诸帝多由大臣拥之》记载,元宪宗、成宗、武帝、仁宗、泰定帝、明宗、文宗等皇帝皆由丞相等拥立。前朝故事,自然对太祖留下很深的教训。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发,中书省被废,自此不再设立丞相,中央行政格局以府部院司(寺)为基础,各个机构的组织原则是分权,目的是相互牵制,彼此制约,最终集大权于皇帝一人之手,即便是后来分担宰辅部分职权的内阁也难以构成对皇权的挑战。
至于所谓的文官集团,需要额外说一句,明代文臣的权力本就是依附于皇权而生存,他们始终无意也无力与皇权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