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孔子思想的认识 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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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儒家创始人,他的思想核心是“仁”“礼”。
“仁”的主张是“仁者爱人”,这一主张是要求统治阶级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孔子认为,要实现“爱人”,还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求。
“礼”的主张是“克己复礼”,就是说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符合“礼”要求,孔子追求的“礼”是西周的等级名分制度,孔子还进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就是校正等级秩序,达到贵贱有序。这体现了他政治思想保守一面。
例如,我们现在提倡要“尊重他人”、“五讲四美”、“精神文明”等等,如果不把它和长久影响中国社会的伦理思想体系联系起来,那怎么能让它有个根基呢?“尊重他人”(“爱他人”)这样的道德观念正是和儒家的“仁学”相联系的。如果我们抛弃了孔子的“仁学”理论,天天批判“仁政”,鼓吹“己所不欲要施于人”,提倡什么“与人奋斗其乐无穷”,那么你能真止地“尊重他人”吗?你能真正地爱护别人吗?所以任何对人们的社会规范的具体要求它都必须有—套伦理学理论作支撑,而这套伦理学理论又是内传统积累而成的。
这里不能全面的讨沦儒家的伦理问题,它无疑有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容“爱人”思想无论如何是我们今天仍应继承和发挥的。照我看,孔子把“仁”解释为“爱人”,是基于“亲亲”思想,《中庸》引孔子的话说:“仁音,人也,亲亲为大。”
《论语。学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爱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爱自己的亲人出发,是爱人的基础,但是“为仁”不是仅止在“亲亲”上,而必须“推已及人”,要作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要作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得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为仁”的准则。如果要把“仁”(“仁政”)推广到整个社会,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克已复礼曰仁,—日克已复礼,大下归仁。为仁由已,而由人乎!”我认为,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常有误。(我自已过去的解释也不正确。)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往往把“克己”与“复礼”解释为平列的两个相对的方面,我认为这不合孔子的思想。
所谓“克己复礼”是说,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仁”。
“仁”是人作人的内在品质,“克己”是要靠人对自身内在品质(即“爱人”的品德)的自觉:“礼”是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规范,它的作用是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之用,和为贵”。要人们遵守礼仪规范必须是自觉的才有意义,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对“仁”和“礼”的关系,孔子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礼云礼云,玉帛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乎哉!”因此,我们可以说,孔子认为“克己”(求仁)是要靠自己的内在自觉性。有了“求仁”的内在自觉性,“我欲仁,斯仁至矣”,并实践于日用伦常之中,这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了。“极高明”要求我们寻求伦理体系中的终极理念,“道中庸”要求我们把它实践于平常生活之中,而“道中庸”和“极高明”是分不开的。哪怕是寻求最低限度的伦理观念的“认同”,也是和某种伦理体系的终极理念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如果说,孔子的“仁学”充分讨论了“仁”和“人”(人道)的关系,还没有来得及去充分讨论“仁”与“天”(天道)的关系,那么孟子在后一方面发挥了孔子的思想,如他说:“尽其心,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
人心本仁,与“天心”本是相通的。对此朱烹说得更明白,他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己矣。”
此则从“天心”本“仁”,而说“人心”也不能不“仁”,“人心”与“天心”实是相贯通的,因此儒家的伦理学说实是建立在一道德形上学之上,故《中庸》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儒家这一“天人合一”思想无疑有其特殊的伦理意义,而贡献于人类社会。
但是,如果我们把曾经支持中国两千多年有关作人的道理的“仁学”(“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作为反动思想批判掉了,那么我们的社会如何不混乱,如何还能不发生“精神危机”呢?从这里看,对待传统的伦理思想,我们只能继承它、发展它,使之适合现今社会生活之要求,决不能抛弃它,而另外建立与之对立的“斗争哲学”。当然,在我们继承“传统”的同时,不仅应使“传统”得到发展与更新,要“日日新,又日新”(这也是中国的传统),而且还应充分吸收一切适应我们社会发展要求的其他民族的伦理美德。
“仁”的主张是“仁者爱人”,这一主张是要求统治阶级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孔子认为,要实现“爱人”,还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求。
“礼”的主张是“克己复礼”,就是说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符合“礼”要求,孔子追求的“礼”是西周的等级名分制度,孔子还进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就是校正等级秩序,达到贵贱有序。这体现了他政治思想保守一面。
例如,我们现在提倡要“尊重他人”、“五讲四美”、“精神文明”等等,如果不把它和长久影响中国社会的伦理思想体系联系起来,那怎么能让它有个根基呢?“尊重他人”(“爱他人”)这样的道德观念正是和儒家的“仁学”相联系的。如果我们抛弃了孔子的“仁学”理论,天天批判“仁政”,鼓吹“己所不欲要施于人”,提倡什么“与人奋斗其乐无穷”,那么你能真止地“尊重他人”吗?你能真正地爱护别人吗?所以任何对人们的社会规范的具体要求它都必须有—套伦理学理论作支撑,而这套伦理学理论又是内传统积累而成的。
这里不能全面的讨沦儒家的伦理问题,它无疑有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容“爱人”思想无论如何是我们今天仍应继承和发挥的。照我看,孔子把“仁”解释为“爱人”,是基于“亲亲”思想,《中庸》引孔子的话说:“仁音,人也,亲亲为大。”
《论语。学而》:“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爱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爱自己的亲人出发,是爱人的基础,但是“为仁”不是仅止在“亲亲”上,而必须“推已及人”,要作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要作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得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为仁”的准则。如果要把“仁”(“仁政”)推广到整个社会,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克已复礼曰仁,—日克已复礼,大下归仁。为仁由已,而由人乎!”我认为,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常有误。(我自已过去的解释也不正确。)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往往把“克己”与“复礼”解释为平列的两个相对的方面,我认为这不合孔子的思想。
所谓“克己复礼”是说,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仁”。
“仁”是人作人的内在品质,“克己”是要靠人对自身内在品质(即“爱人”的品德)的自觉:“礼”是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规范,它的作用是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之用,和为贵”。要人们遵守礼仪规范必须是自觉的才有意义,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对“仁”和“礼”的关系,孔子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礼云礼云,玉帛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乎哉!”因此,我们可以说,孔子认为“克己”(求仁)是要靠自己的内在自觉性。有了“求仁”的内在自觉性,“我欲仁,斯仁至矣”,并实践于日用伦常之中,这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了。“极高明”要求我们寻求伦理体系中的终极理念,“道中庸”要求我们把它实践于平常生活之中,而“道中庸”和“极高明”是分不开的。哪怕是寻求最低限度的伦理观念的“认同”,也是和某种伦理体系的终极理念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如果说,孔子的“仁学”充分讨论了“仁”和“人”(人道)的关系,还没有来得及去充分讨论“仁”与“天”(天道)的关系,那么孟子在后一方面发挥了孔子的思想,如他说:“尽其心,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
人心本仁,与“天心”本是相通的。对此朱烹说得更明白,他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己矣。”
此则从“天心”本“仁”,而说“人心”也不能不“仁”,“人心”与“天心”实是相贯通的,因此儒家的伦理学说实是建立在一道德形上学之上,故《中庸》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儒家这一“天人合一”思想无疑有其特殊的伦理意义,而贡献于人类社会。
但是,如果我们把曾经支持中国两千多年有关作人的道理的“仁学”(“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作为反动思想批判掉了,那么我们的社会如何不混乱,如何还能不发生“精神危机”呢?从这里看,对待传统的伦理思想,我们只能继承它、发展它,使之适合现今社会生活之要求,决不能抛弃它,而另外建立与之对立的“斗争哲学”。当然,在我们继承“传统”的同时,不仅应使“传统”得到发展与更新,要“日日新,又日新”(这也是中国的传统),而且还应充分吸收一切适应我们社会发展要求的其他民族的伦理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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