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什么方针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
习近平首次提出“标本兼治”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他表示,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他强调,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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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举措:
1、强化惩治新举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强化惩治举措,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实行有案不查的失职责任追究制。凡发现有案不查、压案不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追究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失职责任。
2、建立预防新机制。坚持创新思路、科学管理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集教育引导、权力监督、效能建设、绩效考评为一体的预防腐败新机制。
制定出能科学全面检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的考评标准,使反腐倡廉工作绩效考评更加严谨、准确、高效。引进满意度测评机制,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解析“习近平执政风格”之四:标本兼治的思路举措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反腐倡廉,是我党治国理政的生命线。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尤为重要,它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建设事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败。
因此,人民法院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反腐倡廉,把反腐倡廉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净化执法风气,优化司法环境,纯洁司法队伍,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全国法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做到查案工作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
会议指出,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法院还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不到位、组织纪律执行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久禁不绝等问题,对法院干警存在的违纪违法情况必须高度警醒。
最高法要求,要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决不让“四风”回潮复燃。
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松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一律从严查处。
最高法同时要求,要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要突出惩治司法领域腐败重点,继续把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尤其要把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作为从严查处的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建立有法院特色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探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最高法: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加强政法干警的学习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组织广大政法干警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从一些细微方面进行人性化的教育,引导干警从小事着眼、从小处着手,养成廉洁从警的习惯。同时,利用针对性强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使其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制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加强政法机关的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的正确方向。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制文化,结合政法机关的实践经验,把政法核心价值理念刻入到每一个干警心中,确保各级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正确方向。另外,各级政法干警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转变干警工作的方式,促进政法队伍作风的好转。
加强对政法机关的管理监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政法系统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是政法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措施。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执法环节、执法岗位,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预防制度和措施,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置于监督约束之中,对少数腐败行为和不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加强外部监督,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让社会各界知晓如何正确、有效监督。要大力查处政法机关中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对各种贪腐行为依法予以纠正惩处,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