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干完活拿不到钱怎么办?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上诉,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也可以命令支付赔偿金。
(一)扣除或者无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支付职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这种情况属于劳动纠纷,《劳动法》规定了以下解决途径及方式、要求:
第七十七条【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八条【解决争议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劳动争议调委会及调解协议】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二条【仲裁期日】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起诉和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推荐于2017-10-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