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评价我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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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由于农业生产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民之生计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大事来抓,努力督促和组织农业生产。如推广生产技术、兴修水利,掌握农时,分配土地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督促和鼓励农民勉力生产等。与此同时国家在经济政策上一直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即保证经济政策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面倾斜。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国时代,最早由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内容中有所体现,随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典范。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商鞅变法积极推行农战方针,采用各种手段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西汉初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汉初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但是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活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在这时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把商农发展对立起来,并在重农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导下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这样就失去了其产生之初的进步性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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