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房地产经纪服务政策趋于规范
2018年,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该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哄抬房价、“黑中介”、捂盘惜售、未批先售、虚假宣传等方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未来,房地产经纪收费政策将更加理性化。目前,我国天津市、福建省、江苏省等多个省份放开了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实行收费标准的市场化政策。随着我国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的不断成熟,市场上供求双方的也更加的理性,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收费的标准的政策将会进一步放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实施。这将更加有利于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政策将引导房地产经纪市场趋于规范。房地产经纪乱收费、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发布虚假房源等已成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主要乱象。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等,从而对房地产经纪市场进行有效的政策引导,才能保证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经纪行业互联网+浪潮涌起
依托互联网,后地产服务市场上大致出现了三类服务商。一类是信息平台提供商,主要为大型的信息平台网站,如58同城、安居客、赶集网等;第二类是由信息平台转为交易平台的企业,如搜房网;第三类则是以经纪人为核心的提供后服务地产全产业链服务的企业,如链家等。
1、信息平台模式
大型的信息平台网站,以体量大、客户流量大为竞争优势点,如58同城、安居客和赶集网,该类企业以提供大量的房屋信息为专注点,而且不收取成交佣金,主要以庞大的网站流量吸引广告投放为盈利点,但有着效率不高和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存疑等问题。
2、交易平台模式
从信息平台转型为交易平台的企业,如搜房网、新浪乐居、吉屋网、贝壳找房等,该类企业目标客户群体直接向C端转移,构造自身的房源和客源系统,以真实房源作为核心竞争点,以二手买卖佣金或服务费作为营业收入。
3、中介自营模式
以经纪人为核心的提供后服务地产全产业链服务的企业,如链家、房多多、爱屋及乌、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以链家为例,其提供的服务涉及资产管理服务、交易管理服务和金融管理服务,业务覆盖租赁、新房、二手房、资产管理、海外房产、互联网平台、金融、理财、后房产市场等领域,针对产业链上下游旗下拥有多家分拆企业或品牌,包括租房、搬家、装修等增值服务,是国内最大且唯一具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房产O2O平台。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从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性质来看,其职业发展与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衍生职业,房地产经纪人具备独立性与依赖性并存的复杂的职业特征。一方面,根据经纪人行业的职业特点,经纪人在从事居间活动时,相对于业务双方当事人来说,具备有第三者的身份,这为经纪人的独立执业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也是经纪人行业与代理人行业的重要区分标志。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经纪人所从事居间活动的标的物主要为“房产”这一特殊物品,从而决定了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活动范围必然不会脱离房地产市场,因此国家宏观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趋势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前景。
应该说,目前中国的房地产经纪人行业仍然处于一个非常低级的职业水平,其特点集中体现在,经纪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匮乏、执业信誉较差等等,这一系列问题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房地产经纪人在整个社会中的美誉度较低。对于一般社会大众来说,更喜欢将经纪人称之为“中介”这一略带贬义的名词,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房地产经纪人所处的一种尴尬的境地。
为什么房地产经纪人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很难获得其应有的职业声誉呢?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的专业性是非常强的,这必然要求其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因为这是其服务质量的基本保障。由于房地产经纪人主要工作范围是在房地产三级市场,也就是说,经纪人本身并不会像开发商下属的售楼人员或代理人员那样,以出售己方的房产为其主要工作内容,而是更侧重于提供专业化咨询的服务,因而更像是架设在房地产买卖双方之间的“桥梁”。能否提供给顾客满意的服务,是衡量房地产经纪人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那么在整个房地产经纪业务活动中,经纪人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
当前的房地产经纪行业是以经纪公司为主体架构的业务模式来进行盈利活动,公司是市场的主体,而经纪人过分依赖于公司搭建的框架,来从事经纪活动。在这种体制下,经纪人在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以公司的信誉为担保,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及责任感,同时,其执业的大部分收入都是由公司赚取,而作为业务主体的经纪人只能取得其中较小的一部分,利润的分配不均,导致了经纪人普遍存在不满的心态,加速了本行业的人才流失。就目前经纪行业的薪资标准来看,很难对高素质人才产生吸引力,而人才的匮乏正是当前经纪行业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
据调查,很多房产买卖当事人认为,目前经纪行业的收费标准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并不相称。对于很多经纪公司来说,其服务内容还是处于一种非常原始的状态,仅仅限于提供一些未经加工的房源信息,至多再提供一些简单的过户贷款协助工作。对于经纪人,在此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其角色也仅仅是简单信息的提供者,而忽略了经纪人作为专家顾问的专业本质,职业内容的简单化,使得经纪人这一职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光辉。由于行业的不规范而对社会大众造成的误导,使得公众以错误的标准来评判经纪人行业。就像一个从未吃过螃蟹的孩子,只是听说其非常美味,可是当第一次吃到螃蟹,却因为不新鲜而导致拉肚子,那么试想一下,当他下一次再见到螃蟹的时候,会认为这是非常美味的东西吗?我们社会大众,由于并没有接受过真正优质的经纪服务,所以无法给予经纪人职业一种公正的评价,也就不足为怪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接受服务的意识也将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介服务已经愈发暴露出其严重的弊端,随着国外先进服务意识的渗透,经纪人行业的发展也是势在必行,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
经纪人行业想要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一方面,必须重视其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就是说,房产经纪人应该成为房地产市场真正的主体。就像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一样,其个人的信誉应该成为其执业发展的基础,被社会大众所认可,而决不能以传统的公司为主体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丰厚的薪资待遇也是经纪人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这样,才会有足够的吸引力为整个行业储备足够的人才。应该说,这是经纪行业想要发展的基础,离开这一要件,那么再说任何标准都会显得苍白无力。试想一下,以研究生的标准选拔房产经纪人,而以中专生的待遇制订薪资标准,我想,99.9%的人都会感到好笑吧。
当房地产经纪人这一职业在精神和物质层次上都得到充分重视的情况下,待其对于社会人才有了足够的吸引力之后,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也将成为保证服务质量的必要条件。就像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一样,人才的细致选拔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基石,可以避免资源不必要的浪费,随着经纪行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经纪人行业的准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