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一般都包含哪些
保险责任是指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
基本险: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直接雷击、冰雹、雪灾、洪水、暴雨积水、地面突然塌陷、突发性滑坡、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体的倒塌。
4、暴风、龙卷风、暴雨、雪灾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的倒塌以及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5、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财产保险基本险赔偿处理如下:
一、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3、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五、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1.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2.各种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
3.各种运输工具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或驾驶员。
4.各种需要雇用员工的法人或个人。
5.各种提供职业技术服务的单位。
6.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