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施特劳斯家族属于哪一个时期的音乐家

 我来答
hcl664
2016-03-28 ·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hcl664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采纳数:6134 获赞数:60361
毕业于苏州科技学院历史学系,从事历史教育多年。博闻强记,博览群书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约翰·施特劳斯(德语:Johann Strauss,1825-1899),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他自幼酷爱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叙曲》《春之声》等曲最为著名。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