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危害识别过程中,生产中使用的全部化学品,中间产物和产品均需要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为什么是错的?
因为只需要对生产中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是工业生产企业的一项常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就是对检测或评价对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然后做到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相关规定。
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原料、辅料等加料口位置及其密封情况; 毒性大、常温下挥发性强、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岗位(物品)的管理;防尘、防毒、防噪声等卫生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运行情况; 维修或抢修等特殊过程中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范围与作业人员接触的关系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与演练情况。
扩展资料
一、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