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法家思想和现代法治思想不同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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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主张“以法治国”以“权,术,势”逐级统治为根本。 讲究“以刑去刑”“轻罪重罚”
假如你偷了东西, 就有可能被砍头, 如果你杀了人或是更严重的罪,就会被腰斩。
和现在的“以法治国” 有很大区别, 一个是用重罪来威慑人们,一个是用一个适当的刑罚来给予告诫。
至于中央集权制也是和法家有很大渊源。 法家也正是将一切的权力全都集中到了君王身上。让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
法家的“法治” 是用重刑来威慑人他人,以达到惩罚威慑他人的作用。
而现在的“以法治国”更多的是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也让那些违反了法律的人有的相应的处罚,以与警示。
假如你偷了东西, 就有可能被砍头, 如果你杀了人或是更严重的罪,就会被腰斩。
和现在的“以法治国” 有很大区别, 一个是用重罪来威慑人们,一个是用一个适当的刑罚来给予告诫。
至于中央集权制也是和法家有很大渊源。 法家也正是将一切的权力全都集中到了君王身上。让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
法家的“法治” 是用重刑来威慑人他人,以达到惩罚威慑他人的作用。
而现在的“以法治国”更多的是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也让那些违反了法律的人有的相应的处罚,以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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