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西厂和锦衣卫,他们分别是管理哪些方面?
明朝为了强化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明太祖朱元璋起开始设立特务组织,并逐渐形成厂卫制度。厂卫指的是锦衣卫、东厂、西厂的简称,均为明朝特务组织,所执行的职务不尽相同。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明代设锦衣卫,乃是著名的酷政。其实,明代有许多朝廷官僚以外的、直属皇帝的专设监察、刑狱系统,包括锦衣卫、东西厂、镇抚司狱等,这类系统,自己有军队、有监狱,又直接向皇帝负责,基本上贯彻于整个明皇朝的始终。《明史刑法志》把它们与廷杖(皇帝在朝廷打臣僚板子的肉刑)加在一起,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一语道破了贯穿明皇朝的特别专制的酷政性质。东厂为明成祖朱棣所设。在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的皇位后,朱棣的精神一直处在高度紧张中,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断出现,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但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在朱棣起兵的过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过很大力(如著名的郑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还是觉得宦官比较可靠。
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由于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部东厂胡同),因此被命名为东厂。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种边报、塘报,东厂都要派人查看;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东厂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里面活动,并非完全为朝廷办事,更多的是为自己谋私利。他们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之后就屈打成招,趁机敲诈勒索。到了明中后期,东厂的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连远州僻壤,也出现了"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搞的举国上下人人自危,民不聊生。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则是后来居上。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的关系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权在锦衣卫上。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人员为东厂一倍,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正德元年(1506)复置,刘瑾被诛后,即废去。西厂的成员是由锦衣卫所选拔出来,宪宗定下了所领缇骑(锦衣卫校卫)的人数要比东厂多一倍,又把东厂与锦衣卫的职权包揽起来,它的职权比东厂和锦衣卫更大。而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
西厂的成立令汪直的官衔“更上一层楼”,也令他的焰气更高,史书上记载了汪直脚下的党羽其多,每次出府都横行霸道。另外,之前提对西厂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并不向皇帝奏请,无形之中造成了多宗的冤案,西厂成员也可借厂中的权力陷害异己,残害忠良。其三,西厂所限定的侦查范围不只是区区的北京城,而是全国各地,任何人也会成为西厂所监视、所害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