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是什么意思?
黑中介,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骗财手段:
手段一:事先承诺不收中介费,签订合同后强索中介费
手段二:违规打隔断出租房屋,后利用政策“洗房”
手段三:带租客看房后,租客在别处租房的,索要“跳单费”
手段四: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向租客索要费用,逼迫租客搬走
手段五:以房东要收回房屋为由要求租客搬离,不退租金及押金
手段六:租房期满退房时,找理由不退押金
扩展资料
案例:严厉打击黑中介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等部门,开通了12345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热线。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23家中介机构进行查处。
据介绍,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哄抬房租、无照经营、不退押金、打隔断群租、转租他人、强制贷款付租金、对委托出租房不予维修、采取软暴力威胁租房人等8类问题。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下一步,各部门将加大惩处力度,予以高限处罚,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执法部门会同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银监局等部门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对自如、相寓两家住房租赁企业进行现场执法。通过检查营业执照、抽查租赁合同、比对系统数据、查询资金往来、核查租收价差等情况,严控垄断房源、哄抬房租行为,确保住房租赁企业遵守公开承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中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打击“黑中介” 23家违规中介机构被查处
黑中介,其一是黑,其二中介。黑的表现是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一)中介:所谓中介,从词面上来看,就是指“在中间起媒介作用”。而主要履行中介活动的组织就是中介组织。
(二)中介活动:从一般意义上讲,中介活动系指中介人(自然人或法人)居间帮助甲、乙双方达成某项协议/契约/合同的活动,在中介过程中,牵涉到中介人与委托方(甲、乙方或双方)签约、发布和传递信息、寻找委托方合作者、协调甲、乙方签约、帮助完成签约和追索并获得报酬等活动。
(三)特征:中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居间”, 中介人的任务是为委托方找到合作者,扮演了传递信息和临时协调人的角色,而不是甲、乙任何一方渴望之实质性合作伙伴角色或买者和卖者角色。中介人也可称“中间人”(middle man)或经纪人(broker),这一职业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古已有之,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发育壮大。由中间人或经纪人组成的主要(因为任何组织都可能不只履行某一单一活动)履行中介活动的组织则可称为中介组织,或称为中介机构。
(四)目前社会上的“黑中介”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手段来欺骗求职者:
1,以虚假信息赚取登记费。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骗术,一些非法中介组织通过在媒体刊登虚假广告,或在街头巷尾张贴“条件”诱人的用工信息,吸引众多求职者前来,进而“名正言顺”地收取求职登记费。而他们给求职者提供的多是子虚乌有的用工信息。
2,黑中介和空壳公司相勾结诈骗求职者。一些职介机构与空壳公司串通起来,或者同一伙人既办职介机构,又注册了空壳公司,对求职者层层盘剥,先骗取求职者的职介费,然后介绍到皮包公司,收取保证金、服装费等。有的黑职介还采取层层介绍的办法,将求职者介绍到这家单位,再由这家单位介绍到另一家单位,每次都收费,转来转去,最后没了下文。
3,以“游击战”方式套取中介费。这类职介所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即由几个人在当地租间房,挂个牌子,成立一家非法职介所,然后搞一些虚假的用工信息,待收取求职者大把的“中介费”之后,几个人便卷款而逃,再赴他处行骗。
4,以“试工”为名骗取免费劳动力。这类骗术在服务行业尤其突出,且颇具隐蔽性。具体来讲,即职介机构通过与用工单位联手,由前者不断发布用工信息,并从中赚取登记费、中介费;而后者则借此得到大量劳动力,并通过不停地“炒”试工者的“鱿鱼”,达到免费使用劳动力的目的。
5,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联手欺骗求职者。职介收取中介费后把求职者介绍到用工单位,该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让求职者到某指定学校参加培训,交一定数量的培训费。求职者参加培训取得“ 合格证”后上岗,所被要求做的工作往往无法完成既而自愿辞职。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三家再分所得到的“油水”。这种骗术往往穿着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