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有军籍吗?工作如何?
没有。
2019年军队文职预计3月中旬发布公告。最近后台有关军队文职的相关问题渐渐多了起来。今天,图图就先和大家聊聊问的比较多的:军队文职编制的问题。
军队文职到底属于行政编还是合同制?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有关文职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用人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编制文职人员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首次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聘用合同期限。
在军队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文职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首次订立聘用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其中,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的文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转改的文职人员不实行试用期。直接引进的高层次和特殊专业文职人员,根据需要可以缩短试用期或者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试用期的文职人员,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女性文职人员因孕期、产假、哺乳期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其中,因病假、事假导致试用期顺延的,顺延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年限。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图图说
从《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可以看出,面向社会招录的军队文职人员,属于聘用制度,无军籍(即不存在转业)。聘用前要经过全军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部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3-5年聘用合同。
那这么说,军队文职就是合同工了?
多数人认为的“编制”是,无论怎么“作死”都不会被辞退的“铁饭碗”。社招的文职采用聘用制,很多人担心“被辞退”和”续聘问题“。其实,文职人员不会被随意辞退,聘期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可以续聘,职业稳定性有较好的保证。
总之,军队文职用人原则是“使优秀人才留得住、不称职的走得出”,聘期结束后是“续聘”还是“失业”,全在自身。
相比较公务员、事业编这样的“铁饭碗”,单纯稳定性来说,公务员>事业编≥军队文职>私企员工。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事业编转企,甚至末尾淘汰等,谁也说不好以后会不会取消编制。在你足够优秀,能力足够强的情况下,失业永远轮不到你。
文职人员不是现役军人,但属于在军队规定的编制岗位工作的人员,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知识:
1、文职干部是军队编制内不授军衔的干部。文职干部也是现役军人,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同的义务,享有与现役军官同等工作、学习、参加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文职干部是现役军人,除没有军衔外,其他管理方式与现役军官一样,而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军队使用的非现役人员。文职干部实行任命制,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