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北京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所在地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要双方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
2、《申请书》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独生子女证办理资料: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
2、本市办理的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双方当事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第一个子女的入户证明;
5、双方单位(无业人员及农民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扩展资料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可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传北京“独生子女证”下月起停办 市卫计委回应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独生子女证”要停办?卫计委:没有最后期限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原件。
5、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二、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材料
1、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的,需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结婚或离婚证明材料进行认证,结婚或离婚证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在办理时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子女在国外或境外出生的,应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在办理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子女的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领取独生子女费以及一次性补贴,独生子女证丢失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可以在单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如果没有工作,
可以到所住的街道,
社区去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