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年终考核评优中业绩突出的人没有选上你做为单位的领导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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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评选方案,以业绩为主,依次取前几名,看谁有话说!下文供参考!
也 说 “评 优”
何为“优”,字典解释为“美好的”;何为“优秀”,词典解释为“(品行、学问、成绩等)非常好。”在当今的事业单位中,每个年度都要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都要郑重其事地装入档案。个人的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实际就是按“优、良、中、差”将每个人的工作业绩进行划分。一般说来,“不合格”是没有名额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而“优秀”是给了名额的,反正要按名额在本单位的人员中“选”出那几名“优秀”者来(即是在本单位人员中相对“非常好”的。)
这样的评选其实很合理,因为“优秀”与否本身就是相对的,小范围的评选也能体现出相对的“非常好”;这样的评选其实也是很好操作的,因为每个单位都要对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其中的“德”就包含了民主的意愿),只要将“综合考评”的名次排出来,再根据“优秀”的名额进行从高到低的“对号入座”,既选到了真正“优秀”的人才,又不让领导为难!
但是,就是这样简单的道理,据笔者所知,在好多单位都不是这样操作的,你看——
在“年度考核”时,都由自己写一份“述职报告”,在“报告”的结尾一定要“自报格次”(优秀、合格等)。这份报告交到“职评组”后,除了有严重违纪而“不合格”的之外,什么“德、能、勤、绩”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首先找出哪些人(起码是合格的)自报了“优秀”,再看看自报“优秀”的数量与上级给予的“名额”是否相符,一般来说,都是“有多无少”的,这样,领导也不去考虑什么“德、能、勤、绩”,而是将自报“优秀”者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进行“差额选举”,最终得出“优秀”名额来。
如此“评优”,岂不荒唐?!
荒唐之一,“优秀”都是“自报”的。国人多以“谦虚”为“美德”,不可否认,在“自报”时,有些同志不好意思报“优秀”,也觉得自己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就报个“合格”算了,殊不知这一下笔,就决定“优秀”永远与你无缘。而有些自报“优秀”的,或是出于“晋级”要用,或是自己觉得工作很好,反正都是自个儿的意愿,报了“优秀”,就意味着有可能“优秀”了,管他什么“德、能、勤、绩”呀!这本来十分荒唐的事情,有的领导还认为这是自己的“法宝”,对那些自己不报“优秀”的人大言不惭地说:“你自己都不承认自己‘优秀’,怎么能评‘优秀’?”我不知道这是那门子的“逻辑”?“自己不承认自己‘优秀’就不‘优秀’”,那自己不承认自己‘杀人’就没‘杀人’啦!真是岂有此理!
荒唐之二,真正的“优秀”自报了也往往“评不上”。古语有“不遭人嫉是庸才”之说,大凡“优秀”者,往往都工作踏实,言谈积进,这样,就难免被人嫉妒,甚至产生无端的“不满”,所以,明知你“优秀”,但就不选你为“优秀”,所以,这样的人往往“自报”了,在“差额选举”中也是会被“淘汰”的。(申明一下,笔者不是说所有评上“优秀”的都“不优秀”,而是说往往真正的“优秀”评不上)对于这点,有的领导解释说,起码在“民意”上你“不优秀”。其实,在“德”的考评中,就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民意”了,若以并不公允的“民意”一锤定音,那又岂是让人信服的!
荒唐之三,“综合考评”形同虚设。每个年度之初,领导们都煞费苦心“研究”一套“完善”的“考评细则”,然后煞有介事地“讨论”、“通过”、“执行”……这些东西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把工作搞好,也的确能“考评”出谁“优”谁“劣”。但在“年度考核”时,领导却全然不顾这些了,有时还说这“考评”本身存在“不合理”——呜呼,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抽耳光呀!
综上所言,笔者以为这种“自报”加“选举”的“评优”模式“弊”大于“利”——
“弊”之一,使员工淡化竞争意识。不管干得好不好,只要能“合格”就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说不定投一下机,取一下巧,还能弄几次“优秀”,从而得到相当的“实惠”,何必去“只争朝夕”,反而落得“里外不是人”?
“弊”之二,使单位失去凝聚力。员工的竞争意识淡化了,一个单位就不会有勃勃的生机;“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思想会愈来愈重,主动参加公益事情的人会随之减少。哪怕再无私的人,在长期的精神打击面前,也会变得萎靡的,何况没有谁真正“无私”。员工的集体意识淡化了,集体的凝聚力也就大大削弱。
“弊”之三,使“人才”遭到埋没。一个人的理想也好,工作也罢,如能“跳一跳,摘到桃”,那就大家都愿意去“摘”;如连“跳”多次都与己无缘,那还有什么精力与心思去“跳”呢!这“跳一跳,摘到桃”往往是说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的,殊不知成人的心思与孩子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摘不到桃,干脆就不摘了,反正“过日子”呗,“得过且过”岂不悠哉游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是不争的事实,但须知人的感情也是微妙的,一个团体中每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都是不同的,所以表现出来的思想、行为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我们党不也提倡的是“民主”还要“集中”吗?我们有的领导,实际是对自己实施的方略都底气不足,就来个凡是都“选举”——“五一”要表彰几个“模范”,马上发一张“民主推荐表”,印上全体员工的名字,大家来“选”;“教师节”要表彰几位“先进”,马上发一张“民主推荐表”,印上全校教师的名字,大家来“选”……其实,谁优谁劣,领导岂能说自己心中无数?归根结底,笔者认为这是领导平时对员工没有很好的了解,没有“量化”的考核,没有完善的方案,没有……如果领导不承认这些,又总是拙劣地演绎那荒唐的“选举”,那原因就可能是为自己的不尽职推卸责任,或者是有意为某些不太光彩的勾当开启方便之门了。
不管站在怎样的角度,“评优”的目的都应该是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使团体的进步,否则,这“评优”就失去了它的价值与意义。在此,笔者还要申明,我不是说民主选举就一无是处,只是觉得“民意”(在“德”的考核中已经体现)只能作为一个评价的因素,主要还是要看“德、能、勤、绩”,才可能评得出真正的“优秀”来!
〔注:笔者写下此文,绝非针对某些领导,写的仅是一种现象,一种并不少见的现象。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也 说 “评 优”
何为“优”,字典解释为“美好的”;何为“优秀”,词典解释为“(品行、学问、成绩等)非常好。”在当今的事业单位中,每个年度都要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都要郑重其事地装入档案。个人的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实际就是按“优、良、中、差”将每个人的工作业绩进行划分。一般说来,“不合格”是没有名额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而“优秀”是给了名额的,反正要按名额在本单位的人员中“选”出那几名“优秀”者来(即是在本单位人员中相对“非常好”的。)
这样的评选其实很合理,因为“优秀”与否本身就是相对的,小范围的评选也能体现出相对的“非常好”;这样的评选其实也是很好操作的,因为每个单位都要对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其中的“德”就包含了民主的意愿),只要将“综合考评”的名次排出来,再根据“优秀”的名额进行从高到低的“对号入座”,既选到了真正“优秀”的人才,又不让领导为难!
但是,就是这样简单的道理,据笔者所知,在好多单位都不是这样操作的,你看——
在“年度考核”时,都由自己写一份“述职报告”,在“报告”的结尾一定要“自报格次”(优秀、合格等)。这份报告交到“职评组”后,除了有严重违纪而“不合格”的之外,什么“德、能、勤、绩”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首先找出哪些人(起码是合格的)自报了“优秀”,再看看自报“优秀”的数量与上级给予的“名额”是否相符,一般来说,都是“有多无少”的,这样,领导也不去考虑什么“德、能、勤、绩”,而是将自报“优秀”者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进行“差额选举”,最终得出“优秀”名额来。
如此“评优”,岂不荒唐?!
荒唐之一,“优秀”都是“自报”的。国人多以“谦虚”为“美德”,不可否认,在“自报”时,有些同志不好意思报“优秀”,也觉得自己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就报个“合格”算了,殊不知这一下笔,就决定“优秀”永远与你无缘。而有些自报“优秀”的,或是出于“晋级”要用,或是自己觉得工作很好,反正都是自个儿的意愿,报了“优秀”,就意味着有可能“优秀”了,管他什么“德、能、勤、绩”呀!这本来十分荒唐的事情,有的领导还认为这是自己的“法宝”,对那些自己不报“优秀”的人大言不惭地说:“你自己都不承认自己‘优秀’,怎么能评‘优秀’?”我不知道这是那门子的“逻辑”?“自己不承认自己‘优秀’就不‘优秀’”,那自己不承认自己‘杀人’就没‘杀人’啦!真是岂有此理!
荒唐之二,真正的“优秀”自报了也往往“评不上”。古语有“不遭人嫉是庸才”之说,大凡“优秀”者,往往都工作踏实,言谈积进,这样,就难免被人嫉妒,甚至产生无端的“不满”,所以,明知你“优秀”,但就不选你为“优秀”,所以,这样的人往往“自报”了,在“差额选举”中也是会被“淘汰”的。(申明一下,笔者不是说所有评上“优秀”的都“不优秀”,而是说往往真正的“优秀”评不上)对于这点,有的领导解释说,起码在“民意”上你“不优秀”。其实,在“德”的考评中,就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民意”了,若以并不公允的“民意”一锤定音,那又岂是让人信服的!
荒唐之三,“综合考评”形同虚设。每个年度之初,领导们都煞费苦心“研究”一套“完善”的“考评细则”,然后煞有介事地“讨论”、“通过”、“执行”……这些东西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把工作搞好,也的确能“考评”出谁“优”谁“劣”。但在“年度考核”时,领导却全然不顾这些了,有时还说这“考评”本身存在“不合理”——呜呼,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抽耳光呀!
综上所言,笔者以为这种“自报”加“选举”的“评优”模式“弊”大于“利”——
“弊”之一,使员工淡化竞争意识。不管干得好不好,只要能“合格”就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说不定投一下机,取一下巧,还能弄几次“优秀”,从而得到相当的“实惠”,何必去“只争朝夕”,反而落得“里外不是人”?
“弊”之二,使单位失去凝聚力。员工的竞争意识淡化了,一个单位就不会有勃勃的生机;“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思想会愈来愈重,主动参加公益事情的人会随之减少。哪怕再无私的人,在长期的精神打击面前,也会变得萎靡的,何况没有谁真正“无私”。员工的集体意识淡化了,集体的凝聚力也就大大削弱。
“弊”之三,使“人才”遭到埋没。一个人的理想也好,工作也罢,如能“跳一跳,摘到桃”,那就大家都愿意去“摘”;如连“跳”多次都与己无缘,那还有什么精力与心思去“跳”呢!这“跳一跳,摘到桃”往往是说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的,殊不知成人的心思与孩子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摘不到桃,干脆就不摘了,反正“过日子”呗,“得过且过”岂不悠哉游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是不争的事实,但须知人的感情也是微妙的,一个团体中每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都是不同的,所以表现出来的思想、行为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我们党不也提倡的是“民主”还要“集中”吗?我们有的领导,实际是对自己实施的方略都底气不足,就来个凡是都“选举”——“五一”要表彰几个“模范”,马上发一张“民主推荐表”,印上全体员工的名字,大家来“选”;“教师节”要表彰几位“先进”,马上发一张“民主推荐表”,印上全校教师的名字,大家来“选”……其实,谁优谁劣,领导岂能说自己心中无数?归根结底,笔者认为这是领导平时对员工没有很好的了解,没有“量化”的考核,没有完善的方案,没有……如果领导不承认这些,又总是拙劣地演绎那荒唐的“选举”,那原因就可能是为自己的不尽职推卸责任,或者是有意为某些不太光彩的勾当开启方便之门了。
不管站在怎样的角度,“评优”的目的都应该是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使团体的进步,否则,这“评优”就失去了它的价值与意义。在此,笔者还要申明,我不是说民主选举就一无是处,只是觉得“民意”(在“德”的考核中已经体现)只能作为一个评价的因素,主要还是要看“德、能、勤、绩”,才可能评得出真正的“优秀”来!
〔注:笔者写下此文,绝非针对某些领导,写的仅是一种现象,一种并不少见的现象。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参考资料: 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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