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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
计算公式是: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理解是: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总额,是指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举例:某受害人受伤时30岁,分别有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其伤残赔偿指数应按八级伤残的对应指数30%,另加十级伤残的附加指数2%,共计为32%。因此,其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应为:受伤时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法院认定)×20年×事故责任系数(由法院认定)×32%。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
计算公式是: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理解是: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总额,是指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举例:某受害人受伤时30岁,分别有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其伤残赔偿指数应按八级伤残的对应指数30%,另加十级伤残的附加指数2%,共计为32%。因此,其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应为:受伤时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法院认定)×20年×事故责任系数(由法院认定)×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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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后有医药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交通补助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伤残等级后,依据伤残等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本人社保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所在省级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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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先去劳动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再去劳动局指定的机构鉴定的工伤九级,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9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后期不在该单位上班的话,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6个月的市平均工资的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赔付的10个月的市平均工资的就业补助金。注意: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社保,那所有赔付都由单位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另算。如果你是直接去鉴定的九级,没有通过劳动局的话,那你这个是人身损害的九级,赔偿是参照户口(农村,城镇),年纪来核算的,人身损害鉴定的标准非常高,赔偿非常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能鉴定九级的话,工伤可以8级甚至7级,所以能走工伤的尽量走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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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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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不同,赔偿的数额不同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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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九级: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不知道你说的骨折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如果要更详细的,可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九级: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不知道你说的骨折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如果要更详细的,可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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