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的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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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太多的伟人。写在历史上的被渲染过的,不必说他们了;和我们同时代,向我们显示伟大的,已经够数了。这些人,凭了个人的阴谋机诈、凭了阴险与残酷,只要抓住一个机会使自己向高处爬一级,他是决不放弃这个机会的,至于牺牲个人的天良与别人的利害甚至生命,他毫不顾惜。这些伟人的伟大,是用个人的人性去换来的,是踏在人民大众的骨骸上升高起来的。当他站得高、显得伟大的时候,一般有肉没有骨头,有躯壳没灵魂的人中狗,便成群地蜷伏在他脚下,仰起头来望望他,便“伟大呵,伟大呵”地乱叫一阵子。当别人靠近他的时候,它们便狺狺狂吠起来,在壮主子的声威之余,自己仿佛也有威可畏了。这些伟人与臣侯是相依为命,狼狈为奸的。主子为了获取权势的兔,是不能没有走狗的,在走狗的瞳孔里,主子的尊容也许并非那样庄严,然而在他们口里又是另一回事了。为了一块骨头,它们出卖了自己。在伟人自己,眼睛看的是逢迎的脸色,咂嚅趑趄的情感,耳朵听的是谗媚阿佞的声音,左右的人钢壁铁墙一样把他围在一个小天地里,眼看不过咫尺,耳听不出左右,久而久之,也只能以他人之耳为耳,以他人之目为目。而这些他人,又正是以他为法宝而有所贪图的人,他们所说的话,所报告的见闻,全是以自己的利害为标准而取舍,改窜,编辑的,不但与事实不符,常常会整个相反。信假为真,以真为假,是非颠倒,黑白不分。古时候有这样的皇帝,天下大饥,他怪罪人民何不食肉糜,今日的伟人吃的鸡蛋也许还是一块钱一个。这样的伟人,拔地几千尺,活在半空里,和群众、和现实,脱离得一干二净。在别人眼前,他作势,他装腔,他在别人眼里不是“人”,而是“伟人”。他自己,喜怒哀乐,不能自由,不愿自由,不敢自由,硬把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些天性压抑,闷死,另换上一些人造的东西,这样弄得长久了,自己也觉得自己不是“人”了,而成了“人”以上的另一种人的“人”。勉强解释,就是孤家“寡人”之“人”。这样的“人”,是“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远的是民众,是人性。这样的人是刚愎的,残暴的,虚伪的,反动的,半疯狂的,自欺欺人的,存心“不令天下人负我,我负天下人”的。把一个国家,一个世界,交给这样一个半疯子去统治,那会造成个什么样子呢?“王侯将相”的种子,已不能在新时代的气流中生长了。当大势已去,伟人不得不从半空里扔在实地上、民众前的时候,难怪希特勒自杀,而且自杀前还有疯狂的传说。被别人蒙在鼓里,或被自己的野心蒙在鼓里,一旦鼓被敲破了,四面楚歌,他这才明白了,可是已经晚了。个人英雄也就是悲剧英雄。希特勒、墨索里尼已成过去了,他们的死法是多么有力的标语,佛朗哥,以及佛朗哥的弟兄们,读一读它吧!和伟大相反,我喜欢渺小,我想提倡一种渺小主义。一个浪花是渺小的,波浪滔天的海洋就是它集体动力的表现,一粒砂尘是渺小的,它们造成了巍峨的泰岱,一株小草也是一支造物的小旗,一朵小花不也可以壮一下春的行色吗?我说的渺小是最本色的,最真的,最人性的,是恰恰反乎上面所说的那样的伟大的。一颗星星,它没有名字却有光,有温暖,一颗又一颗,整个夜空都为之灿烂了。谁也不掩盖谁,谁也不妨碍别人的存在,相反的,彼此互相辉映,每一个是集体中的一分子。满腹经纶的学者,不要向人民夸示你们的渊博吧,在这一方面你不是能手,因你有福,有闲,有钱,你对于锄头拿得动、使得熟吗?在别人的本领之前,你显示自己的渺小吧。用你的精神的食粮去换五谷吧。发号施令的政治家,你们也能操纵斧柄如同操纵政柄吗?将军们,不要只记住自己的一个命令可以生杀多少人,也要想想农民手下的锄头,可以生多少禾苗,死多少野草呵。当个人从大众中孤立起来,而以自己的所长比别人所短,他自觉是高人一头;把自己看做群众里面的一个,以别人的所长比自己的所短时,便觉得自己是渺小,人类的集体是伟大。我常常想,不亲自站在群众的队伍里面是比不出自己高低的;我常常想,站在大洋的边岸上向远处放眼的时候,站在喜马拉雅山脚下向上抬头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的渺小。因此,我爱大海,也爱一条潺潺的溪流;我爱高山,也爱一个土丘;我爱林木的微响,也爱一缕炊烟;我爱孩子的眼睛,我爱无名的群众,我也爱将军虎帐夜谈兵——如果他没有忘记他是个人。我说的渺小是通到新英雄主义的一个起点。渺小是要把人列在一列平等的线上,渺小是自大、狂妄、野心、残害的消毒药,渺小是把人还原成人,是叫人看集体重于个人。当一个人为了群众,为了民族和国家,发挥了自己最大可能的力量,他便成为人民的英雄——新的英雄,这种英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牺牲了自己,他头顶的光圈,是从人格和鲜血中放射出来的。人人都渺小,然而当把渺小扩大到极致的时候,人人都可以成为英雄——新的英雄。这世纪,是旧式的看上去伟大的伟人倒下去的世纪;这世纪,是渺小的人民觉醒的世纪;这世纪,是新英雄产生的世纪。我如此说,如此相信。。
到这里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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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为什么县衙会一口咬定是你们杀了张有瑞,而不是贼人?”
“把张有瑞的尸体拖到院内,伪装成贼人所为,很有想法。可是你们犯了个错误。”
“张有瑞死时,尸体躺在院中,双脚朝着屋子,头朝外,致命伤在后脑。这说明,凶手是从他身后动手,用钝器袭击了他。”
“这怎么可能呢。凶手是梁上君子的话,见到主人回来,要么按兵不动,要么撤退,特意出手袭击杀人,然而两手空空回去?”
杨珍珍愣住了,她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的破绽。
许七安的话,对她产生了强大的冲击,让她有种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所遁形的感觉。
恐慌感险些支配了她。
“没话说了吧,张献也没话说了,所以他把你供了出来。他还说,是你寡廉鲜耻的勾引了他,他本不欲与你继续纠缠,可你拿肚子里的孩子威胁他,逼迫他。那天晚上,也是你趁乱打死了张有瑞。”
“张献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他知道破绽这么多,在劫难逃,便向县令老爷认罪了,愿献上五百两银子,疏通关系,把罪责推到你的头上,让你一人承担谋杀亲夫的罪过。”
杨珍珍越听越害怕,脸色越来越绝望,得知张献已经将自己出卖后,颇有姿色的漂亮脸蛋煞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张献是什么人,你最清楚吧。”许七安故意这么说。
张献是什么样的人许七安不知道,他只是不相信这种无关爱情,只有欲望的关系会有多牢靠。
而且,张献是个富二代,有家产,又年轻,等待他的是一整片的海洋,到处都是海的味道。何苦为了一个女子牺牲呢。
杨珍珍绝望了。
“但是,”许七安循循善诱:“县令老爷伟光正....就是廉洁正义的意思,他不偏信张献的片面之词,命我过来问讯,如果你坦白从宽,县令老爷许诺,免你死罪。”
杨珍珍猛的抬起头,眼眶里蓄满了泪,宛如抓住了救命稻草,哀声道:“当真?”
许七安点头:“当真。”
见终于动摇了杨珍珍的心智,许七安立刻打开门,招呼门口候着的堂事进来做笔录。
杨珍珍的心理防线被击溃,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实情。
不过与许七安刚刚说的有些出入,杨珍珍和张献的事情概括起来无非就是从“继子请自重”到“死鬼,你是不是嫌我老”的转变。
所谓偷情一时爽,全家火葬场。那晚事发之后,父子俩起了冲突,张献操起花瓶失手打死老子。
为了脱罪,便与杨珍珍窜供,伪装成贼人行凶。
可惜两人是寻常百姓,不是专业的,漏洞太多,还遇到了许七安这个挂逼。
做完笔录,许七安和堂事离开禁室。
在县衙干了二十多年的老堂事,被许七安的骚操作折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老朽在县衙做事半辈子,没遇到过你这样审案的。”
囚徒困境是老生常态的套路了.....也就你们这些古代人大惊小怪。许七安摆摆手:“雕虫小技。”
他选择以杨珍珍为突破口,是欺负她不懂法,头发长见识短,形容这个时代的女人最合适不过。
适才县令审案时,许七安观察了许久,发现杨珍珍的性格软弱,没有主见。
于是就有了这个主意。
他刚才是骗杨珍珍的,依照大奉律法,通奸、谋杀亲夫,女子凌迟处死,奸夫则斩首示众。不可能免除死罪。
这起案件里,犯了杀人罪的是张献,弑父,也是凌迟。许七安对一个弑父的畜生怎么死没意见,他只是觉得杨珍珍是从犯,罪不至死。
这一点,与他上辈子培养的法律观冲突了。
“每个时代都有它的规矩,顺应大势才是生存之道。”许七安在心里告诉自己。
见到杨珍珍供词的张献措手不及,再也无法狡辩,绝望的招供。
许七安拿着两份供词去了内堂。
朱县令左手端着茶盏,右手一卷书,低头看着,见许七安进来,便放下书和茶:“如何?”
许七安将两张供词放在桌上:“幸不辱命。”
朱县令立刻抓起供词,抖了抖纸张,仔细查阅后,拍案大怒:“混账东西,混账东西!”
“把张有瑞的尸体拖到院内,伪装成贼人所为,很有想法。可是你们犯了个错误。”
“张有瑞死时,尸体躺在院中,双脚朝着屋子,头朝外,致命伤在后脑。这说明,凶手是从他身后动手,用钝器袭击了他。”
“这怎么可能呢。凶手是梁上君子的话,见到主人回来,要么按兵不动,要么撤退,特意出手袭击杀人,然而两手空空回去?”
杨珍珍愣住了,她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的破绽。
许七安的话,对她产生了强大的冲击,让她有种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所遁形的感觉。
恐慌感险些支配了她。
“没话说了吧,张献也没话说了,所以他把你供了出来。他还说,是你寡廉鲜耻的勾引了他,他本不欲与你继续纠缠,可你拿肚子里的孩子威胁他,逼迫他。那天晚上,也是你趁乱打死了张有瑞。”
“张献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他知道破绽这么多,在劫难逃,便向县令老爷认罪了,愿献上五百两银子,疏通关系,把罪责推到你的头上,让你一人承担谋杀亲夫的罪过。”
杨珍珍越听越害怕,脸色越来越绝望,得知张献已经将自己出卖后,颇有姿色的漂亮脸蛋煞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张献是什么人,你最清楚吧。”许七安故意这么说。
张献是什么样的人许七安不知道,他只是不相信这种无关爱情,只有欲望的关系会有多牢靠。
而且,张献是个富二代,有家产,又年轻,等待他的是一整片的海洋,到处都是海的味道。何苦为了一个女子牺牲呢。
杨珍珍绝望了。
“但是,”许七安循循善诱:“县令老爷伟光正....就是廉洁正义的意思,他不偏信张献的片面之词,命我过来问讯,如果你坦白从宽,县令老爷许诺,免你死罪。”
杨珍珍猛的抬起头,眼眶里蓄满了泪,宛如抓住了救命稻草,哀声道:“当真?”
许七安点头:“当真。”
见终于动摇了杨珍珍的心智,许七安立刻打开门,招呼门口候着的堂事进来做笔录。
杨珍珍的心理防线被击溃,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实情。
不过与许七安刚刚说的有些出入,杨珍珍和张献的事情概括起来无非就是从“继子请自重”到“死鬼,你是不是嫌我老”的转变。
所谓偷情一时爽,全家火葬场。那晚事发之后,父子俩起了冲突,张献操起花瓶失手打死老子。
为了脱罪,便与杨珍珍窜供,伪装成贼人行凶。
可惜两人是寻常百姓,不是专业的,漏洞太多,还遇到了许七安这个挂逼。
做完笔录,许七安和堂事离开禁室。
在县衙干了二十多年的老堂事,被许七安的骚操作折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老朽在县衙做事半辈子,没遇到过你这样审案的。”
囚徒困境是老生常态的套路了.....也就你们这些古代人大惊小怪。许七安摆摆手:“雕虫小技。”
他选择以杨珍珍为突破口,是欺负她不懂法,头发长见识短,形容这个时代的女人最合适不过。
适才县令审案时,许七安观察了许久,发现杨珍珍的性格软弱,没有主见。
于是就有了这个主意。
他刚才是骗杨珍珍的,依照大奉律法,通奸、谋杀亲夫,女子凌迟处死,奸夫则斩首示众。不可能免除死罪。
这起案件里,犯了杀人罪的是张献,弑父,也是凌迟。许七安对一个弑父的畜生怎么死没意见,他只是觉得杨珍珍是从犯,罪不至死。
这一点,与他上辈子培养的法律观冲突了。
“每个时代都有它的规矩,顺应大势才是生存之道。”许七安在心里告诉自己。
见到杨珍珍供词的张献措手不及,再也无法狡辩,绝望的招供。
许七安拿着两份供词去了内堂。
朱县令左手端着茶盏,右手一卷书,低头看着,见许七安进来,便放下书和茶:“如何?”
许七安将两张供词放在桌上:“幸不辱命。”
朱县令立刻抓起供词,抖了抖纸张,仔细查阅后,拍案大怒:“混账东西,混账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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