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满两年,是不是就可以自动离婚呢?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除分居外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几方面才可以:
1、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多种,如因工作分别两地、感情不和造成的或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因工作原因分居两地的,这种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2、分居必须是连续,并且已满两年。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如果分居期间又同居的,那么分居时间应该从同居后再分开的时间重新计算不能适用累加计算,即从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3、持有‘分居满两年的证明’。这个是最难举证的,很多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夫妻并不会签署分居协议。因此,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收集租房合同、与对方交流的通话录音或聊天记录或者找人证证明等证据,辅助证明因夫妻感情不和并因此导致分居满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分居满两年,并不可以因此而自动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
这两种离婚方式,都是要走相关流程的。……而且,具体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绝不是简简单单就能离婚的。
因此,“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另外,夫妻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而“夫妻分居满两年”这个条件,并不是夫妻离婚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不能以此为由判定夫妻离婚。
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夫妻两地生活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因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那么,将有多少恩爱夫妻因此而分手啊!
因此,“夫妻分居满两年”这个条件,可以当作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这个依据,在办理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时候,相关方会考虑这个因素……但是,相关方绝不会因此而判断夫妻离婚的……
事实上,不管是协议离婚也好,还是诉讼离婚也罢,相关方都是在尽力帮助准备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的……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不容易,即使有矛盾,也应该尽量化解,而不能草率离婚……因此,有关方面设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其目的也是为了防止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
因此,珍惜当下夫妻之间的感情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2022-03-03 · 百度认证:法律部落官方账号,品牌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官方电话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在线咨询
一、离婚流程为:
1、审查:对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看身份证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符合等问题。
2、登记:工作人员会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并缴纳九元作为离婚登记费用,当事人双方填写柳婚声明书,两人在离婚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按手印,随后工作人员打印离婚证。
3、申请:当事人带着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先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证补办申请。婚姻登记处会调出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属实后,婚姻登记处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二、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