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现代社会有着怎样的借鉴价值呢?
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认为,君主应凭借权力和威势,保证法令的贯彻执行,以巩固君主的地位。他还主张强化中央集权和君主权力,用严酷的刑罚来镇压人们的反抗,以维护国家统治。
大家都知道法家思想史具有局限性的,第一法律绝对性。什么事情都用到法律,我们都知道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任何都不是万能的,该需要用到法律的时候用法律,该需要用道德去解决的时候就需要用道德教化。
第二局限性,发自君出,法家认为君主是最大的法,这样就造成了君主专制的高度集中,这也恰恰是法家思想迎合当时春秋战国时期的形式,法自君出,就体现了法家法律的而不平等,而我们今天的借鉴法律就提倡法律人人平等。
第三局限性,刑用于将过。我们今天有一个法律原则叫疑罪从无,就是说如果你没确切的证据来证明他有罪,就得判他无罪。而法家的思想就是只要你有这个嫌疑,就得用法律制裁你,这一点可以说是违背了人性的。
第四局限性,法家反对礼治。任何一个学术派都有其局限性,当然也有其优越性,先秦时期的法家是充满矛盾的,也可以说错综复杂,它表现出经济与政治,专制与法律,社会和人性与我们的传统文明文化都有冲突,我们今天的法律本来就是该严格恪守的制度,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如果我们能严格恪守制度,虽然让人觉得死板,但是稳中有序不是更好吗。和谐的社会就是需要和谐的思想,当然我们提倡以人为本,灵活运用,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们现今社会提倡的“依法治国”就符合我们社会需求和规律,难道不应了那句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句老话吗。先秦时期的法家当时也是符合当时的政治社会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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