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导师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当关系,这是为何?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准明确要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要切实解决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压力、心理等的问题,不得侮辱他们的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近年来高校校园事件平平发生,研究生跳楼时间频发,常常与大学的导师有很大的关系,南京大学一女博士在宿舍跳楼,据了解,该大学生是读博士第四年,中期的考核已经通过但是科研方面受到了导师的针对,其实这不是第一次。华中科技大学的研究生跳楼事件登上了热搜,据猜测该大学生就是因为他的学业问题而发生的此类事件,他的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就是放养。此类事情真的是太多了,就不一一列举了。
近年来有许多大学教授、导师通过种种不正当的手段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现在出了这个规定,就说明这种事情发生的屡见不鲜了,是时候刹住这股风气了,虽然有了新的规定,但是也会有一些人这么做,这是一个道德问题,难道他们不知道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所以有了规定的对的,同时也要加强高校对导师们的思想建设,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准则中规定,导师要做好对研究生的指导和督促,让他们及时完成研究生时期的学业。不得对学生的学业疏于管理和指导。
出台这样的规定对没有考研的学生是有利的,因为有一些没有考研的学生听到关于导师刁难,各种不好的事情发生,就会畏惧考研,教育部出台新规使考研的人数应该有所增加,提高年轻人的文化素质。
所以考研的学生要努力,切不可因为导师的而放弃考研,好的优秀的老师还是居多的,要好好的考一个研究生提升自己的能力,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