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遇到冷暴力对待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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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人都有这样一种感觉:无人可诉,无处可断,无法可依。如果发现配偶开始出现冷暴力倾向,在任何时候都千万不要大吵大闹,那样会适得其反,一定要保持冷静,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心情来分析夫妻之间的矛盾所在。需要一支笔和一张纸,把生活中有可能激发对方冷暴力的问题一一列出,哪怕是最小的可能也不放过,然后再把跟个人无关的因素也列出来,同时再把配偶的性格特点也写出来,看看是什么原因刺激对方实施冷暴力的。当本人准备好平静的心情和分析好所有的原因后,就应该主动提出谈话。谈话要在没有第三者的场合下,要开诚布公,把一切有可能的问题都摆在桌面上。是和是散在进行分析的时候就应该有个决定了。从心理感受来讲,主动做出的选择要比被动接受的选择要好很多,尤其是由于对方造成的问题。感情的丧失使说服工作变得异常艰难,用过去的爱情、用家庭、用父母、用孩子甚至用财产和名誉都不可能打动去意已决的对方,唯一的选择就是反客为主,用体贴的形式做出帮助对方的姿态,从帮助对方策划与新人的交往、到帮助对方设计未来的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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