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完澡出来,合租男室友忍不住从后搂抱,是否构成了犯罪行为?
肯定构成了犯罪。2020年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北旺派出所民警接到杨某报案,称在合租的房屋里被合租的男子性骚扰。 该男子姓张,趁杨某刚刚洗完澡从厕所出来,张某从身后搂住了杨某……张某的行为被派出所认定猥亵,遭行政拘留5天。 因为不服,张某打起了行政官司。近日,该案的二审行政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个公开。 张某与杨某系合租关系,2020年1月12日晚,在杨某报警后,西北旺派出所民警进行受案登记,并向杨某出具受案回执。同日,西北旺派出所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传唤,对张某、杨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张某在询问笔录中称2020年1月12日晚,涉案房屋仅剩他和杨某租住,他在杨某从房屋卫生间出来后,未经杨某同意,从杨某的身后用双手搂抱其腰部,双方头部相接触。 杨某在询问笔录中称,她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后,张某从后面用双手抱住其腰部,用面部蹭其颈部。 2020年1月13日,张某亲笔供词中称其对杨某产生了搂抱行为,非常后悔和自责。同日,西北旺派出所对张某进行处罚告知,张某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20年1月12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T05小区内,以搂抱的方式对他人进行猥亵,后被民警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伍日的行政处罚。
张某不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0年4月20日,海淀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复议决定),决定维持海淀公安分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和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海淀区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张某在涉案房屋仅有两人在场的私密空间内,违背杨某的意志,从杨某的身后用双手对其进行搂抱,产生相应的身体接触,构成猥亵,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海淀公安分局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定性并无不当。海淀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被诉处罚决定,处罚幅度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张某主张其想追求杨某,与杨某存在暧昧关系,与杨某之间有互动,不存在猥亵意图及猥亵行为。
对此,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张某对杨某实施了猥亵行为,张某的上述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处罚过程中,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履行了受案、询问、告知程序,在张某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后,制作了被诉处罚决定并当场送达,程序合法。海淀区政府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亦履行了行政复议的相应程序,被诉复议决定亦无不当。鉴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构成犯罪!此案已由北京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说明这起案件属于治安案件,张某受到的是治安处罚、行政处罚。法律上的“犯罪”,是要判刑坐牢的,绝对不会对犯罪的人仅进行“行政处罚”。
一、案例:示爱不成,被拘留!同租女孩洗澡出来,犹如出水芙蓉楚楚动人,小伙情不自禁地从背后搂了上去,小脸贴在女孩的脖颈上,闻着秀发的香味……
这看似是一个浪漫的片断,结果却出现戏剧性的反转。女孩认为小伙耍“流氓”,占了自己的便宜,报了警。在警方调查时,张小伙承认了搂抱杨小妹的事实,并非常后悔和自责。北京市海淀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小区内,以搂抱的方式对他人进行猥亵,后被民警抓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伍日的行政处罚。
张小伙不服,他说自己想追求杨小妹,与杨小妹存在暧昧关系,与杨小伙之间有互动,不存在猥亵意图及猥亵行为。张小伙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输了!张小伙还不服,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输了!张小伙更是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又输了!
二、以案说法、情、理!1、作者首先对张小伙依法维权行为点赞!本以为是示爱,结果被认定为耍“流氓”,张小伙虽有万般委屈,但他没有做出任何不当的过激行为,而是按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一步步进行维权的。此类事情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犯更大错,接受更严厉的处罚,到头来得不偿失。张小伙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权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2、搂抱行为,是恶意的猥亵,还是善意的示爱?这可能是本案最大的争议!从相关信息来看,张小伙在杨小妹拒绝后,双方也就分了,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如果出现暴力、强制猥亵,那就不是行政拘留的问题的,会构成犯罪的。
3、搂抱行为究竟是恶意的猥亵,还是善意的示爱?这还需要根据双方的交往程度来看。如果说双方仅是在一块合租,仅是认识,并没有谈过情说过爱,张小伙就去搂抱想占便宜,肯定会被认为是恶意,是一种违法行为。女方责怪几声不报警,也就没事。如果女方报警,那就要上纲上线的来说事了。如果他们彼此之间有情感交往的过程,哪怕是张小伙曾经向杨小妹表达爱慕之情,此搂抱行为最多只能说示爱“不当”,不应当认定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互动”,张小伙怎会如此大胆?
4、张小伙之所以打官司较真,主要还是行政处罚决定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很强。拘留几天,对一个年轻小伙来讲,没有多大伤害,大不了在拘留所睡几天觉。关键是这个处罚决定认定了他耍“流氓”行为,给他的人生形成一个洗涮不掉的污点。
三、对年轻朋友的交友提示:大家认为张小伙是示爱方式不当,还是想占别人的便宜?类似的情况比较容易在青年男女之间发生,这个结果还是比较轻的。如果张小伙当时情绪再激动一点,进行强行搂抱、亲吻、袭胸等,那就不是仅行政拘留的事了,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者强奸罪。
从近几年发生的性侵案来看,有六成以上的发生在熟人之间。如男女网友见面,情绪激动再喝点小酒助兴,问题也就发生了,只要女方拎上裤子告强奸,说自己喝醉酒不知情,男的一个也跑不了。再说,事发当时女性的“推”是一种矜持,还是本意的拒绝,这些都让头脑发热的男性难以分辨的问题,也是比较容易出事的环节。所以,“四哥有法说”在此给年轻朋友提醒一句,男女之欢应水到渠成,绝不可强求。
结束语:回到本案来讲,张小伙这样做太不值了!网友们认为,如果对杨小妹有好感,起码要预热一下,也不至于让别人反感报警。这下好了,便宜没有占到,就像在公交车上遇到急刹车,挨了别人一下,就换来了一个五天免费套餐,还留下个坏名声,冤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