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身份证掉了,怎么补办?要什么件?
1,厦门公民补办身份证办理流程:当事人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隶属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辖区的到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
2,申报材料: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
3,事项收费: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322号)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873号)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即便不在户籍所在地,群众也可以轻松换领、补领身份证,2015年《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通过审议,已经由公安部印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1,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2,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为防止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问题的发生,明确了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的情况: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补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厦门公民挂失居民身份证补领指南
异地身份证办理所需条件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为受理范围内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暂住登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1已办理《福建省居住证》;2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4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
异地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异地身份证办理步骤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