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发展中保险如何创新
从目前的国际态势来看,发展低碳经济固然是大势所趋,甚至内外部的环境也都初步具备,但其中所将面临的障碍也不少,尤其是低碳理念与低碳实际之间存在矛盾。克服理念与实际的差距,真正实现低碳崛起,短期之内难以找到一条捷径,而只能是一点一点地前进。完善低碳政策,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要成为政府关注的事情,更要成为政府的责任。在竞争日益激烈、新的国际规制的倒逼和新的贸易壁垒呼之欲出的今天,谁率先实行低碳转型,谁就能赢得发展的先机。因此,应当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探索,从思路、规划、考核、机制、财税和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明确低碳发展思路。我国现在还没有发展低碳经济的成熟经验,但完全可以“边研究、边推进”、“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发展低碳经济和发展传统经济存在着矛盾,是一种博弈的关系,既不能过分发展一方,又不能轻视另一方。如何把握好发展过程中的“度”,不脱离国情地发展新能源和新兴产业,应在经济活动中逐步推进去碳化的过程,在保证经济继续快速增长和经济产业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前提下,本着《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走“中碳经济”再到“低碳经济”的改革发展路线。也就是说,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在保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前提下,以地区发展战略规划为基础,分步骤、分阶段、有节制地实施“减排”,建设中碳经济。“短期内,做好节能减排,尽可能减少碳排放;中期,力争实现保持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速度小于经济增长速度;长期则是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绝对排放量的减少。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势产业结构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低碳转型。”——制定低碳发展规划。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就必须在全社会大力推行低碳理念,发展低碳经济,将低碳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之中,对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要严管到位,严格执法,建立起完善的舆论监督与导向机制,引导全社会都形成按照低碳经济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低碳建设格局。国家2007年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8年次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正酝酿出台低碳经济振兴规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的目标,但仍缺乏整体性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为了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环节科学有序地推动低碳经济,政府应当尽快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指导其下级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制定,实现规划之间相互衔接,共同引领低碳经济的科学快速发展,通过总体规划,明确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战略目标、战略布局、战略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革低碳考核体系。要改变政绩考核方式。各级政府要改变不顾任何代价追求GDP增速的状况,把发展低碳经济工作的成效列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低碳经济的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科学考评体系。要加快低碳经济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低碳经济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以及发电、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创新低碳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