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锦衣卫设置有哪些镇抚司?
明朝锦衣卫这一机构之下共设有两个镇抚司,分别为南镇抚司与北镇抚司。出身贫苦的朱元璋深谙贪官污吏的危险,为此他在建立明朝之后便想法设法地想要减少贪官污吏的出现。
南镇抚司为了有效达到打压不法群臣的这一目的,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的时候设立了锦衣卫。这一机构除了要担任皇帝的侍卫亲军、仪仗队这类职责之外,其中成员还需负责侦缉廷杖这一工作内容。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职能,朱元璋在锦衣卫之下添设了镇抚司,以专门负责皇帝钦点的刑事侦缉案件。这一镇抚司后来因北镇抚司的设立而被称为南镇抚司。
南镇抚司的设立时间与锦衣卫相同,都为洪武十五年。镇抚司之下又另外设有五个卫所,分别由千户、百户等人负责统领。锦衣卫设立之后,朱元璋如果遇到重大案件都会直接交由该机构之下的镇抚司处理。也正是因为这样,锦衣卫的执法态度才会日渐偏颇。
北镇抚司洪武二十年的时候,手握侦缉大权的锦衣卫因出现滥用职权之象而被朱元璋下令废除。遭遇废除的锦衣卫后来因明成祖朱棣的登基而得到再一次恢复,与此同时朱棣还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又增设了北镇抚司。北镇抚司主管诏狱,直接向皇帝负责,无需接受锦衣卫长官的差遣。有了北镇抚司的加持,在明成祖时期得到恢复的锦衣卫,其职权更甚于之前。
这北镇抚司与南镇抚司一样,也另设有五个卫所。不过这二者相比,北镇抚司的权力更大。除此之外,北镇抚司也是锦衣卫之中真正从事特务职能的机构。后来明成祖朱棣还在锦衣卫之外又设立了东厂,自这之后锦衣卫与该机构便被合称为“厂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