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要求回去签字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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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原单位的做法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依据如下:
一、《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你原单位不能以你不到公司签字为理由克扣或拖欠你的工资。你只需要提供你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凭证,和你的签字是一样有效,可以作为发工资给你的依据的。
依据如下:
一、《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你原单位不能以你不到公司签字为理由克扣或拖欠你的工资。你只需要提供你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凭证,和你的签字是一样有效,可以作为发工资给你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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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之后,如果原公司要求你去签字才能发工资的话,就说明这个公司他没有扣押你的个人工资和个人奖金,如果是扣押了的话,他是不需要让你签字的,直接会给你发放到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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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离职后嗯,要求你回去签字才发工资的话,主要是看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比如说你之前没有做离职手续,没有做工作交接,那么他要求你回去签字做交接,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另外一种就是你们公司可能本身来说他会要求员工签字,或者说是因为她要发给你现金,而不是打卡导致了你必须要回去签字确认才能把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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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要求回去签字才发工资,这是正确的,发工资的时候必须要有本人签字才可以给发工资,所以离职后要求本人回去签字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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