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需要退吗?
2022-02-28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这一般要看男方的态度了,如果男方不主张返还的,女方无需返还。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就是说,办理了结婚登记了,其实并没有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物,数目一般比较大,这样就会导致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在扣除必要的花销之后,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判决返还彩礼的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退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退还的可能性不大了。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资料扩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不一定退
我们都知道,法律对彩礼返还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双方只是处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最后没有结婚,彩礼需要返还。
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比如,结婚后就离家出走了,回来就要求离婚。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3、给付的彩礼金额很大,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结婚了,也共同生活了,离婚时,给付方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从法律上讲,刚结婚不久就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以要求返还。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因为受欺骗、威胁、强迫而结婚并给付彩礼,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 5 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能够退还。具体来说,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第一种情形主要是指,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二种情况主要是指,双方同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因为男方赠与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婚后生活严重困难。在这两种情况下,女方在提出离婚的时候,男方就可以同时提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请求。
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双方并没有结婚的话,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换句话说,是否能够返还彩礼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