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下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包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应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
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