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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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就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俗称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无论是公开透明、公正还是诚实信用,都是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能够实现公平竞争;而公平竞争的实现反过来映衬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现代文明程度。
政府采购推行公平竞争
1、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推行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比其他县区提前了1年多,走在了全省前列。该局还实行了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行不见面开标、异地评标。
并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采购意向、采购公告、中标公告、采购合同、验收公告等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实现“阳光采购”。
2、加强监管打击围标串标。
依法对代理机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项目随机抽查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检查。
实行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文件制作机器码比对,已对3家企业围标串标进行处罚,处以罚款和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并录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信息库,营造了公开竞争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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