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不予受理的对象包括四种:
1、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或在现户籍所在地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等不予受理;
3、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4、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扩展资料:
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十八条,对公民交回和收缴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后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
目前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但试点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可以,以辽宁为例说明: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申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前提是先申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等问题。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办理要求
省内常住户口居民携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后,方可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
临时身份证法律效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