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时,法官都会问些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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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之前,法官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讲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
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哪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
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说的夫妻认识、结婚,子女、发生矛盾经过等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书记员都会记录在案。
这部分主要是要调查夫妻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让当事人自己陈述,因为律师不可能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了解得那么深入,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说清楚他们的感情问题。当然,我们的当事人也不用害怕,在开庭前我们一般会做庭前沟通和庭前辅导,哪些要说,要怎么说,哪些不要说,我们都会和当事人沟通好。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如果对庭审法官发问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讲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
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哪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
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说的夫妻认识、结婚,子女、发生矛盾经过等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书记员都会记录在案。
这部分主要是要调查夫妻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让当事人自己陈述,因为律师不可能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了解得那么深入,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说清楚他们的感情问题。当然,我们的当事人也不用害怕,在开庭前我们一般会做庭前沟通和庭前辅导,哪些要说,要怎么说,哪些不要说,我们都会和当事人沟通好。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如果对庭审法官发问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
推荐于2017-10-1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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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以及夫妻有多少共同财产等来问问题;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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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案情有关的都可能问,如果涉及隐私就没人看,否则可能有人看
参考资料: 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44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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