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招聘违法么?
大学学校与某公司签订合约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但是实际实习岗位与提供岗位不符,是否是虚假招聘或者诈骗?...
大学学校与某公司签订合约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但是实际实习岗位与提供岗位不符 ,是否是虚假招聘或者诈骗?
展开
展开全部
一、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是什么违法行为
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诈骗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1)如果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二)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三)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四)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五)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二、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诈骗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1)如果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二)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三)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四)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五)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二、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