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健康教育知识
导语: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下面,是肺结核健康教育知识的内容,欢迎阅读!
肺结核健康教育知识
肺结核在本世纪仍然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也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主要疾病之一。全球有三分之一的人(约20亿)曾受到结核分枝杆菌的感染。
传染源: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继发性肺结核的患者。由于结核分枝杆菌主要是随着痰液排出体外而播散,因而痰里查出结核分枝杆菌的患者才有传染性。传染性的大小取决于痰内菌量的多少。
传染途径:主要经过咳嗽、喷嚏、大笑、大声谈话等方式把含有结核分枝杆菌的痰滴排到空气中而传播。飞沫传播是肺结核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易感人群:婴幼儿、老年人、HIV感染者、免疫抑制剂使用者、慢性疾病患者等都是结核病的易感人群。
临床症状: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咳痰、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全身症状:发热、倦怠乏力、月经不调、体重减轻、食欲减退、盗汗。
就诊须知: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行痰液检查及胸部影像学检查。
治疗原则:早期、联合、足量、正规、全程、督导治 疗。急性期应卧床休息。咯血患者应做到“头低位、患侧卧位”,咯血时头部比胸部位置要低,使血液可以从口腔流出,预防窒息,睡觉时采取将患病一侧肺处在下方的体位侧卧,以预防血流流向并堵塞好的一侧肺。
特别医嘱:
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劳动,一般休息3—6个月, 避免受凉,预防感冒。
增加营养,如进食动、植物蛋白及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等。禁烟、忌酒。糖尿病患者按糖尿病饮食。
患病期间尽可能和家人分食、分房,自觉养成不随地吐痰的良好习惯,不在人前咳嗽,避免到人口密集的集体场所活动。居室常开窗通风,被褥等物品,应常在阳光下曝晒。
注意服用抗结核药品的副反应发生。如服药后出现恶心、呕吐、全身出现皮疹、口唇发麻、耳鸣、视力模糊等症状时应及时报告经治医生,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或更换或停用某种药物。
儿童都需要接种卡介苗。 定期到医院复诊,对主要的影像、痰检查和抗结核药物实行免费。
肺结核病人的.健康宣教
一、 传播途径:
结核病的主要传染原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痰液查到结核杆菌)。即正值 传染高峰期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结核菌波及到周围人群中,增加了发病率。咳嗽是传播结核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当咳嗽、打喷嚏或将痰吐于地面时,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痰液喷洒出来,被易感人群吸入后致病。因此患者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应轻捂口鼻,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二、 饮食起居及行为指导:
除合并其他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有饮食禁忌外,没有其它禁忌。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都是结核病人需要的。特别是蛋白质能提高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有增殖、修复细胞作用。宜多食鱼、瘦肉、蛋、牛奶、豆制品等高蛋白食品
饮食应注意:
(1)结核病人应减少辛辣、过咸、刺激性食物,减少呼吸道刺激,防止诱发咳嗽。
(2)结核病有高热的病人,应鼓励病人多饮水,给高热量半流或流质饮食。
(3)结核病合并胸膜炎病人,应给予高蛋白、高热量的饮食。
(4)肺结核合并咯血病人,饮水、饮食注意温度不可过高。
休息应注意:
(1)休息是治疗肺结核的方法之一,在抗结核药物问世以前,不少肺结核病人就是得到充分的休息而使结核病治愈的。
(2)休息可以减少体力消耗,减少肺脏的活动,有利于延长药物在病变部位存留的时间,以利于病灶组织的修复,促使疾病治愈。
(3)休息程度依病情而定,急性进展期、中毒症状明显或合并咯血时,应绝对卧床休息;病情轻、症状少时也应注意休息,每天不应少于10小时睡眠,生活要有规律,否则病情易复发。
(4)总原则:要规律休息,适量活动,不可过度活动。
行为生活应注意:
(1)卧床期间不宜过多读书看报,减少脑力消耗;症状减轻后可适当起床活动;症状消失、病情明显好转后,可适当室内活动、散步,要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
(2)室外活动要注意天气变化,冬季注意保暖,预防感冒。
(3)常开窗通风,勤换洗内衣。病人的被褥等物品应在阳光下暴晒。
(4)不要到拥挤、人多、有灰尘、废气的公共场所活动,防刺激呼吸道,加重症状或引起呼吸道并发症。
(5)结核病人严禁吸烟。,影响肺结核治愈,使病程迁延。
(6)禁忌饮酒。酒能加重药物对肝脏损伤,扩张血管,有诱发咯血的可能。
(7)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或手捂住口鼻,不要和婴幼儿并头睡在一起。
(8)餐具要注意卫生,经常消毒。最好实行分餐制,专人专用。
三、 治疗用药指导:
(1) 按医嘱坚持全疗程(一般需9个月)规律服药。何时停药应由医生根据病情、胸片、痰菌检查结果而定
(2)抗结核药物主张一日一次顿服;利福平最好于清晨空腹时服用。
(3) 服利福平后小便呈桔红色属正常现象,若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肝区不适,耳鸣,重听,口周发麻,视觉异常等,应及时告知医生。
(4) 抗结核药的副反应: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对氨水杨酸等对肝脏有一定毒性;吡嗪酰胺可引起关节痛,胃肠道反应;乙胺丁醇可引起视力障碍;
(5) 观察药物副反应:在使用中应与医生密切配合,及时反映情况,按照医生意见对发生的副反应予以及时有效处理,保证完成治疗,达到治愈。切忌随便停药或改变药量。
(6) 结核病化疗原则:即“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
四、 隔离知识:
病人症状在未控制期间不互访病房,尽量不外出公 共场所。肺结核为呼吸道传播,每天打开门窗通风2~3次,每次30 min,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室内每日两次紫外线照射消毒1 h,告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被褥要经常暴晒,因为结核菌在日光下2~4 h即可杀死。对痰中结核菌阳性的患者,应配置专用用具,并定时消毒。。应让患者单独居住,没有条件的要做到分床,禁止同床共枕,对15岁以下的儿童及70岁以上的老人均应做到与患者分室居住。尽量做到患者不与家人同桌共餐。
照顾患者者应戴口罩,且口罩需要每天浸泡消毒,定期进行胸部X线检查。若患者出现午后低热、周身乏力、胸闷、咳嗽、 食欲减退、盗汗、消瘦等症状时,及时就诊。向患者宣传痰液对本病的重要性。首先,指导其正确留取痰标本,留标本时应在早晨起床后先漱口,再深呼吸,用力咳嗽,咳出气道深部的痰液,而不要将唾液、漱口水等混入。
五、 急救知识:
病人如出现呼吸困难、胸闷,立即取半卧位,有 氧气在床旁时立即吸氧。咯血时取头低足高位,将积血尽量轻轻咳出,不要屏气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立即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要保持大便通畅,自发性气胸、咯血及心脏疾病患者,大便时禁止用力,以免大咯血或心脏猝死等。
六、 接种卡介苗:
卡介苗是一种无致病力的活菌苗,接种可使受 结核菌感染者获得对结核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保护率约为80%,可维持5—10年,因而隔数年后对结核菌素试验转阴者还需复种。
七、 出院指导:
除做好病人心理、饮食、环境等方面的宣教外,还 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指导:
(1)用药方面:肺结核病人出院后要按时按量服药,这是疾病治的关键, 药物剂量不足或漏服,都达不到治疗效果,还可产生耐药和复发,随意增加剂量,可引起严重的药物中毒反应,因此,要严格按医嘱服药。
(2) 定期复查:病人必须按医生的要求按时来院复查,如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肝区不适、皮肤瘙痒等,应及时回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