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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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离婚起诉状:需要准备两份,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签名或盖章。
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会归还原告。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具体的财产证明。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除了以上必备材料,还可以准备以下辅助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材料准备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