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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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
1、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2、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3、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4、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
5、开立银行账户;
6、申请税务登记;
7、刻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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