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法解释》第95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
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驶权利。”什么叫做:以质物的全部行驶权利?不是应该把质物给拍卖变卖之类的吗?...
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驶权利。”
什么叫做:以质物的全部行驶权利?
不是应该把质物给拍卖变卖之类的吗? 展开
什么叫做:以质物的全部行驶权利?
不是应该把质物给拍卖变卖之类的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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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全部是指主物以及从物,原物还包括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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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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