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助
一、首先关于大学生补贴,地区不同,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和政策各不相同,详细可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
二、补贴对象:毕业两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三个要求都要满足
1、申请人于毕业两年内(以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准),在当市的中微小企业就业
2、正常缴纳社保,并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满6个月
3、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四、必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
3、《中微小企业划型声明函》
4、满足申请条件的近期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5、劳动合同(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页面)
五、其他补贴
1、学费和助学贷款有补偿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符合条
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2、首次创业有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