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特点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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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特点不包括平实的语体风格
公文特点是指公文与一般的文章、文学作品相比较,所具有的鲜明个性特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鲜明的政治性、法定的作者、法定的权威、特定的体式、现实的效用、固定的读者。
(1)鲜明的政治性。直接代表与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政治意向和根本利益。
(2)法定的作者。撰制者必须是根据统治政权立法赋予相应权力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
(3)法定的权威。代表制发者的权力、意图,具有法律的或行政的权威,有很强的约束力。
(4)特定的体式。撰写与印制有严格的规范和统一的要求。
(5)现实的效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其作用随着目的的实现而消失或转化。
(6)固定的读者。预先确定范围明确的读者对象。
公文的作用: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可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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