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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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直属机构[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局。1993年4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
2008年3月23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以及原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并负责管理国家邮政局和新组建的中国民用航空局[2]。
中文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机构属性
国务院原有直属机构
设立时间
1993年4月19日
撤销时间
2008年3月23日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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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历任领导
历史沿革
1993年4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
1993年12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2008年3月23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交通运输部。同时新组建的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整合到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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