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记账凭证时,错误的做法是()
填制记账凭证时,错误的做法是将若干张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记账凭证能够按照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按照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能够按照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1、记账凭证的编号
记账凭证应按顺序编号,不能漏号、重号和错号。如果一项会计事项需编制若干张记账凭证,应分割编号。如:第五项会计事项需填制三张凭证,编号顺序为:51/3,52/3,53/3。
一般每月重新编号一次,分别自现收1、现付1、银收1、银付1、转1编起,并且在过账前必须完成编号排序工作。没有编号的记账凭证不能过账。
2、记账凭证日期
记账凭证的日期,原则上应与会计事项的日期一致,如果由于凭证的传递不及时,原始凭证不能在当天取得,应以实际收到原始凭证日期为编制日期。对于月终(或年终)账项调整分录及结账分录则应填制月终(或年终)日期。
3、会计科目的填制
会计科目的填写包括一级科目的名称,如设有二级或明细科目应同时填写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手工操作,一级科目一般用橡皮科目印章。填写在记账凭证上的会计科目,应根据会计分录中确定的应借、应贷的科目及金额填写。
借方会计科目与借方金额写在同一行内,贷方会计科目与贷方金额写在同一行内。先写借方科目,贷方科目写在下一行。
4、摘要的填写
摘要是对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每一笔会计事项都是通过借贷两方会计科目及金额,辅以恰当的文字加以说明,所以摘要应力求做到:文字简练、准确、内容完备。摘要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对方单位的名称,2)、重要的凭证号码,3)、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